信息类别: 意见征集与反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7-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25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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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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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盘活教师队伍资源,实现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推动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共青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联系人刘军(人事科),邮箱gqcsjtj@163.com,联系电话4357879。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内部活力,提高学校办学效益,促进全市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教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教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范围

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基本原则

(一)协同推进原则。坚持协同推进,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教师交流轮岗、学校治理结构改革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

(二)民主协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协商,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

(三)依法有序原则。“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循序渐进,依法有序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2019年稳步推进

1.完成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定及动态调整、职称岗位总量核定及职数分配。

2.组织实施富余学科教师跨校竞聘。富余教师补充至教师缺额学校,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跨校竞聘在“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与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说课展示)的方式;评委从评委库(由各校推荐责任心强和专业素养高的教师组成)随机抽选产生。

(二)2020年全面实施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实施竞聘上岗。

五、实施程序和办法

(一)核定编制岗位

市委编办按照“总量控制、全市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动态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根据市教育体育局报备的核定各校编制文件及当年竞聘后人员调整情况,办理上下编手续。市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调整,报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备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统一标准、岗位统筹、分类核定、职数统管”的原则,根据教师实有人数,采取区分学段、打包核定的办法,统一核定全市高中(完中)、初中、小学的高、中、初级岗位总量;根据市教育体育局报备的当年竞聘后人员调整情况,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市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根据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拟订具体分配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二)学校设置内部岗位

各中小学校根据市教育体育局核定的本单位教职工编制数,按照管理、专任教师、教学辅助(工勤)三类岗位设置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工作量、工作绩效要求等事项,制定形成学校聘用岗位设置方案。

按照教师交流和定点支教工作的相关要求,城区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竞聘岗位作为农村学校交流岗位,农村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竞聘岗位作为城区交流和定点支教岗位。

(三)学校制定竞聘方案

各中小学校坚持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全员聘任、绩效考核的原则,按照分步竞聘的程序,制定学校竞聘工作方案。学校聘用岗位设置方案、竞聘工作方案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通过率要达到70%及以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实施。

(四)组织实施岗位竞聘

1.个人申请。教职工个人向编制所在学校提交《共青城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竞聘申请表》,提出个人竞聘岗位意向申请。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不提交个人申请的,按未聘用情况处理。

2.分步竞聘。按富余学科教师跨校竞聘、校内竞聘、乡镇内和城区内竞聘顺序分步进行,各学校所聘教师数不得超过市教育体育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整个竞聘过程要全程摄像,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档。

(1)富余学科教师跨校竞聘。城乡学校富余学科教师,根据全市各中小学校缺额学科教师竞聘岗位数、竞聘条件和程序,参加跨校竞聘。跨校竞聘方案另行制定。

(2)校内竞聘。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竞聘方案规定的程序,学校教职工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公开竞聘。

①直接聘用。当年新考录和新调入的中小学教师;截止当年8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职工(男教职工退休年龄为60岁,女教职工为55岁,其中高级职称女教师退休年龄为60岁)。

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教职工,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经学校和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并公示后,签订聘用协议,不再参加其他岗位竞聘。其中,52-55岁(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以档案年龄为准)高级职称女教师,竞聘前要向学校提交55岁是否退休申请,申请55岁退休的作为直接聘用人员,未申请55岁退休的须参加公开竞聘。

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未竞聘到校内岗位的,参加跨校竞聘。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调整为竞聘岗位。

②岗位竞聘。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岗位设置。注重考核教师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岗位竞聘。

因重大疾病阶段性请病假或因病常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病休教职工、正在休产假的女教职工、经批准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贫困村定点支教人员,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期满后回原单位申请参加岗位竞聘。

(3)乡镇间和城区内跨校竞聘。以乡镇、城区为单位,根据所辖中小学的岗位余缺情况,设置乡镇间和城区内跨校竞聘岗位,组织在校内竞聘环节未聘用的人员开展岗位竞聘。其中城区中学教职工在校内竞聘环节未聘用的人员可参加乡镇中学岗位竞聘。

以上竞聘环节各学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等方面的限制。校内竞聘已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跨校竞聘。

(五)签订协议

各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各学校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3年。所有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应于每年8月10日前完成。跨校竞聘后教师人事关系变动情况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保障相关待遇

每年竞聘工作结束后,各校按实际聘用情况办理上下编手续。聘用上岗人员职称岗位级别,在全市中小学核定的职称岗位总量内,原则上不低于原职称岗位级别。城区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相关待遇;农村到城区学校的教师,不享受农村教师相关待遇。

(七)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

建立市、校两级业绩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市政府设立教育奖励基金,具体方案由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奖励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重点奖励在中考、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健全和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教师岗位业绩情况进一步拉大分配差距,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八)未聘用人员安置和待岗培训

根据全市中小学岗位余缺情况,组织在以上竞聘环节未上岗人员在全市教育系统内进行安置。

不服从安置及未安置的教师由原单位安排待岗培训:

1.培训期半年。培训期间不能参与评先评优和高一级职称评聘,扣除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当年“优教工程奖”。培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予以聘用上岗;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待岗培训。

2.培训期一年。培训期间不能参与评先评优和高一级职称评聘,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当年“优教工程奖”和年终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培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常参加岗位竞聘;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待岗培训一年。

3.培训期两年。培训期间不能参与评先评优和高一级职称评聘,扣除两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享受该两年“优教工程奖”和年终奖励性工资。经考核合格的,正常参与岗位竞聘,考核仍不合格的,该两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予以辞退。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成立共青城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全面负责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推进实施。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竞聘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方案,对推进“县管校聘”改革给予政策支持。市教体局按照“县管校聘”要求,实行“三统一”管理,即负责全市教师编制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经费统一筹措,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

(三)加强宣传,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中小学校要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要教育引导教师消除思想顾虑,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

(四)坚持原则,公开公正。在岗位竞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改革中无事生非,私下串连滋事、干扰改革顺利进行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共青城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共青城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曾宝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汪玉贵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余晓芳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罗  洪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太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

季治林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余  毅  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由余水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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