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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2018年财政信息公开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8-10-20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000/2018-00508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下载 | |||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落实党和中央和省、市、共青城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城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各部门和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直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廉为政。
(七)负责地方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其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我市实际,草拟有关地方性的政策规定。
(八)会同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督干部的管理,审核乡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纪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数44人(巡察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数32人,其中:包括行政人员30人、工勤编1人、同岗同酬1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11.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47.68万元,较2016年减少49.5万元,下降16.66%;本年收入合计763.94万元,较2016年增加187.01万元,增长32.41%。主要原因是:办案力度增大,财政拨款增加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50.94万元,占45.9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3万元,占54.0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011.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93.73万元,较2016年增加67.3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启动监委改革,线索处置数大幅增长,工作量加大;年末结转和结余317.89万元,较2016年增加70.21万元,较上年增长28.35%,主要原因是:执纪监督、巡察等工作力度加大。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93.73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4.3万元,决算数为44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7.52万元,决算数为36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5 %,主要原因是:部分账款到2018年度才结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0万元,决算数为2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2 %,主要原因是:五险缴费比例调整、人员变动。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6万元,决算数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2万元,决算数为1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1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4.60万元,较2016年减少79.66万元,下降27.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他收入部分不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2万元,较2016年减少40.81万元,下降2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他收入部分不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3万元,较2016年增加4.39万元,增长13.3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2.23万元,较2016年减少84.57万元,下降66.70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拨给乡镇工作经费比例大、其他收入部分不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9.80万元,完成预算的32.67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5.14万元,下降60.7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21.9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1.66万元,下降77.99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21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255人。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6.51万元,完成预算的43.4%,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48万元,下降34.83%。公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公车运行成本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3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125.37万元,下降44.03%,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实行公车改革,公车运行成本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暂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后我委努力改进,争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做到公正公平。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本局的其他收入是中央燃油税转移支付收入。
(三)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三)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的公积金费用。
(七)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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