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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共青城市供销社预算编制
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应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2、拟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3、按照政府的授权对重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再生资源收购和社办工业及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也的经营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4、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5、负责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根据市编办的核定,我单位事业编制14人,实有6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为261.6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为72.0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7.54%;专项收入4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5.2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03.1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9.43%;上年结余46.4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7.75%。较上年预算下降56.3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支出总额为261.6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6.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包括基本建设支出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1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0.0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56.3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82%,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6.67%;医疗卫生支出3.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3.37;节能环保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4%。较上年预算减少78.5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96.69万元,主要是因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金额4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市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度减少。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2013101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四)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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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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