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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应急管理职责,消防管理职责,自然灾害救助职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森林防灭火相关职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职责,以及市防震减灾行政职能等,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8人,同岗同酬人数5人。实有人数小计1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8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人,同岗同酬在职人数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2.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2.1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上年结转结余0.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3万,增加的原因是结转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2.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4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48.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5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5.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资本性支出27.1万元、对企业补助43.86万元、其他支出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6万元;农林水支出3.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2.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6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6.4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7.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8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9万元;资本性支出2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6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1.34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43.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3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4万元;其他支出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9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16.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9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2.15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7%;卫生健康支出10.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农林水支出3.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8%;住房保障支出13.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2.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65%。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48.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资本性支出27.1万元、对企业补助43.83万元、其他支出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及下属1个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5.5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8.62万元,上升46.51%,上升原因是1.新增特定项目;2.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安排20.35万元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购买救灾设备,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车辆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资金748.07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2个。(详见附件)
2024-三类-专业森林消防队工作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1.专业森林消防队日常工作经费;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3.补充防火物资储备;4.完成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和演练
2)立项依据:推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通过加强对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的培训,增强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火灾事故扑救以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减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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