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和国有资产(含安全)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联系、协调全市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工作;协助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规范发展、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相关交易场所等的设立初审上报、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相关工作。负责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负责培育和发展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协调引进市外金融机构,引导金融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地方性金融业行业协会规范发展。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金融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九)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制订、执行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方案,经审批后对被授权经营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十二)负责企业(含地方金融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规章、制度。
(十三)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算级次 |
|
1 |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
一级 |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本级)设立 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金融管理股、国有资产监督股。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3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144644.5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144644.55万元,比上年增加76119.45万元,增长111.08%,主要原因:年中增加财政安排代列项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44643.3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总计144644.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4644.00万元,比上年增加76118.89万元,增长111.08%,主要原因:年中增加财政安排代列项目;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55万元,比上年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实体账户转入的党建经费有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65.25万元,占0.11%;项目支出144478.75万元,占99.89%;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91595.06万元,决算数14464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9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264.75万元,决算数26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严格缩减支出。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10000.00万元,决算数164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增加财政安排代列项目资金。
(三)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11000.00万元,决算数1090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代列预算项目资金支出调减。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7100.00万元,决算数60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代列预算项目资金支出调减。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9.03万元,决算数1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4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增加财政安排代列项目资金。
(六)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5.41万元,决算数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七)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1208.88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财政代列项目调整。
(八)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62000.00万元,决算数7244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增加财政安排代列项目资金。
(九)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4000.0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增加财政安排代列项目资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6.99万元,决算数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人员变动。
(十一)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34583.0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增加财政安排代列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3.51万元,比上年减少18.52万元,下降11.43%,主要原因:年中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26万元,比上年增加15.00万元,增长239.63%,主要原因:公用经费中增加列支此支出比重。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7万元,比上年增加0.4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将取暖费和降温费列支此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未列支此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7.80万元,决算数12.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9.72%;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2万元,下降20.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无此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无此项支出。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17.80万元,决算数12.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9.72%,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2万元,下降20.63%,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4批,累计接待827人次,主要是: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未安排外事接待。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6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239.63%,主要原因:2023年度公用经费额度调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44478.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1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1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2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一类-日常运行经费、二类-地方金融风险监管和防范专项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日常工作和金融工作任务完成良好,达到了预定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6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583.00万元,评价结果为“ 优 ”。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度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是保障单位实现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如期完后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针对绩效自评及后续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指定专人尽快把绩效运行跟踪落到实处,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4478.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综合评价结果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6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583.00万元。各项工作均圆满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明显,基本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在预算编制时首先需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与2023年度决算一同公开在政府部门网站专栏。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日常运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培训支出: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详见页面相关附件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