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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胡耀邦陵园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胡耀邦陵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胡耀邦陵园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胡耀邦陵园管理处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胡耀邦陵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胡耀邦陵园管理处的职能是维护和管理耀邦陵园,负责各项接待任务,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开发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编制胡耀邦陵园(富华山旅游区) 发展规划、保护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馆藏文物的征集、保管、整理、修复等工作负责文物本体的维修维护,开展胡耀邦同志生平事迹研究。
(三) 负责胡耀邦同志生平业绩陈列及其他辅助陈列展示工作。
(四) 负责宣传讲解和服务接待工作,传承红色精神。讲好耀邦故事,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窗口的作用。
(五) 负责旅游区资源开发、建设、利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 负责对富华山旅游区行使管理权职能,协调好水利、市政、交通、应急、卫生、文旅等相关部门及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旅游区的有关工作。
(七) 负责对共青城富华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八) 负责旅游区宣传推介、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设计等工作,统筹开展旅游区文化宣传、氛围营造和重大节庆节事活动。
(九)负责协调旅游区内各旅游景点的资源整合、规划策划、招商引资、项目推动、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胡耀邦陵园管理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设办公室、工程科、安防科、档案管理科、宣教科。
单位实有人数4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小计19人,其中,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15人,工勤事业编人数3人;同岗同酬人数1人;退休人数7人;聘用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胡耀邦陵园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胡耀邦陵园管理处预算收入总计为297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0.85万元,较上年上升148.7%,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富华山旅游区运营管理相关费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923.4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9.74万元,较上年上升234.6%,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富华山旅游区运营管理相关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结转(结余)5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85%,较上年减少263.89万元,较上年减少82.75%,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相关工作项目大部分已完成,专项债资金全部收回。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胡耀邦陵园管理处支出预算总额为297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0.8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富华山旅游区运营管理相关费用。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0.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万元;项目支出268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2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万元、资本性支出56.6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16.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9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53.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2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9.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5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8.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万元;资本性支出5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18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0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胡耀邦陵园管理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23.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9.7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富华山旅游区运营管理相关费用。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61.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7%;卫生健康支出10.89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7%;住房保障支出13.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7%。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05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万元。项目支出26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3.69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万元、资本性支出1.6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胡耀邦陵园管理处预算安排1.6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没有新增工程项目和人员变化;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日常运转经费、政府购岗、景区维修维护经费、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经费、富华山旅游区运营相关经费),涉及资金2599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
富华山旅游区运营管理相关费用项目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2022年10月15日共青城富华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项目指挥部会议纪要要求,对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富华山旅游区涉及2023年运营管理相关事项,明确由共青城富华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全资子公司--共青城富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运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公司),将共青城富华山旅游区项目的国有旅游资产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运营管理公司,对整个旅游区进行经营管理。
2)项目范围及内容
1、2024年1月—2024年12月托管运营费用。包含托管运营管理服务、品牌形象及IP形象策划、产品策划、经营性生态策划等费用;2、水电费;3、旅游区物业管理费;4、旅游区维修维护费用;5、旅游区公共责任险费用;6、旅游区开园活动。
3)预算资金来源及构成
根据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需要,所需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承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富华山旅游区运营管理相关经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统筹安排、讲究绩效”的原则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2024年富华山旅游区运营管理相关经费预算2000万元,包括托管运营费用275万元,水电费160万元,旅游区物业管理费1000万元,维修维护80万元,公共责任险13万元,开园活动300万元,宣传营销172万元。
4)绩效目标与指标
富华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作为旅游区的运营主体,任务更加艰巨。实施本项目主要绩效目标是为了提升旅游区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奠定坚实基础。具体绩效指标可体现在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实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运营相关费用≤2000万;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全年开展宣传活动≥4次,质量指标:宣传的及时率≥95%,实效指标:2024年全年;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全年游客参观量≥5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游客满意度指标≥95%。
成本指标、产出指标设定清晰、可量化程度较高,效益指标能充分掌握游客参观状况。
该项目是由6块内容组成,单独实施,故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胡耀邦陵园管理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胡耀邦陵园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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