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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委员会宣传部(挂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共青城市委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省、九江市委宣传部和共青城市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全市宣传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出版部门的工作,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引导社会舆论;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组织实施;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市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法治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和市内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意见、基调;负责新时代文明促进中心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指导镇(街、园、区)、部门、村(社区)开展工作,做好工作规划、教材编写、志愿队伍建设、人员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承担了文联、社联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委宣传部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部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共青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3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7人,行政在职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委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21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5.2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0.27万,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教育收费资金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结余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增加或的原因是2023年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专项结余。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委宣传部支出预算总额为21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5.2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7.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2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1824.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7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2.6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6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47.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7.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6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9.5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5.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9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67.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7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2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4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6.5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7.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9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7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2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1107.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52.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0.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4.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6%;卫生健康支出10.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0%;住房保障支出13.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3%。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7.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181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7.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6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47.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委宣传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委宣传部本级及下属1个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3.68万元,下降32.05%,下降原因是厉行节俭,缩减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委宣传部预算安排5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俭,缩减开支;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资金1824.97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5个。2024-二类-移风易俗省级重点示范县工作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做好省级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重点示范县相关工作
2)立项依据:赣文明发电【2022】25号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委员会宣传部
4)实施方案:实现全市移风易俗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婚丧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群众文明观念明显转变、人情负担明显减轻、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5)实施周期:2024.1.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87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委宣传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3.9万元,比上年增加5.9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了第九招商组团的商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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