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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直达资金政策,让资金尽快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赣财监〔2020〕16 号)文件精神,我市夯实职责,积极行动,采取有效举措,抓早抓实抓细,大力推进直达资金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转移支付机制的典型做法和亮点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快推进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我局迅速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从工作总协调、资金分配、项目管理、资金监督等方面设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扎实稳步推进,要求股室经办人员紧盯上级下达指标和资金拨付进度,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指标分配和已支付资金关联录入,严格按照政策精神开展业务工作,确保直达资金快速下达,及时导入监控系统。牵头股室通过监控系统及时督促指标分配工作,每日监控预警信息,如发现预警信息,及时反馈经办人员,保证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2.落实资金安排方案。自7月1日收到中央直达资金文件后,我局迅速对文件进行研究,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央和省的政策指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由部门申报,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积极与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将细化分配后的项目联合发文上报至九江市财政局和九江市发改委备案。
3.加强直达资金项目监管。与发改、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盯紧盯牢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整改。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主管部门监管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按照工程序时进度将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落实资金台账管理。我局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对直达资金有效实施全覆盖、全链条监控。建立专门台账,记录每一笔资金库款调拨、实时调度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做到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截至目前,我市中央直达(含参照直达)资金分配率达100%,支付率达73%。
二、中央建立资金直达机制取得的成效
中央直达资金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对纾解企业困难、支持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1.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保障基层防控支出需要,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地方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共青城市人民医院2760万元用于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安排共青城市卫健委1135万元用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有力推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着力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
2.精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央直达资金安排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34.6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共青城市高新区管委会3200万元用于企业复工复产补助。截至目前,资金已全部安排拨付,有效帮助企业稳岗、降低成本、精准高效,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动力。
3.对冲基层“三保”压力。中央直达资金中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我市3300万元,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有力支持基层做好“六稳”、“六保”等工作,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三、完善直达机制的建议
直达机制能够迅速将资金有效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直达机制要拓展延伸到其他转移支付资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1.增强地方资金使用的自主性。建议上级提高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用于弥补“三保”缺口及因突发情况造成的增支减收,提高地方使用中央拨款自主权,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更具针对性。
2.强化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目前,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需切换多个账号进行文件接收、资金分配及拨付,操作较为繁琐,并且已支付资金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滞后,为提高直达资金支付率需手工录入,耗费时间长,加大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建议加强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地方实地演练,提高经办人员对系统的熟练度。
3.加强直达机制实施效果评价。收到转移支付资金后,相关部门做好资金绩效目标,预期项目完工时间,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向财政部门拨付资金。上级部门结合项目工程所需时间评估资金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操作给予地方一定的资金拨付时间。允许地方将预计年内难以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调剂用于其他具备条件的项目,减少资金闲置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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