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专项资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6-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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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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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直达资金工作成效也已纳入年度各级党政高质量考核重要内容和指标,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举措、有序推进直达资金工作,确保我市直达资金尽快落地见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障直达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通过做好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支持做好全市“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同时,争取我市在全省高质量考评有关直达资金工作考核中创先争优。

二、监管范围

目前纳入监管范围的直达资金有二十九项,具体是: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就业补助资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

参照直达资金有九项,具体是: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中西部管网提质增效、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等。

以后年度根据上级规定要求及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举措、有序推进直达资金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共青城市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金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松林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 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丁  星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万筱红 市民政局局长  

        熊  玲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江蕃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新友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  刚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姚荣清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希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金传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忠鑫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余会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于超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况秋水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燕传华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  玲  市商务局局长

        陈小琴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分管财政及直达资金工作的常务副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余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陈小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有关直达资金日常工作,下设综合督导组(财政监督绩效股具体牵头负责)、资金监管组(预算债务股、国库股具体牵头负责)、系统保障组(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具体牵头负责)按职责分工开展具体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和职责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我市直达资金工作在共青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目标,进一强化举措,切实做好直达资金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对口督促及工作推动,确保直达资金快速高效直达基层及项目直接惠企利民,努力在此项工作考核中创先争优,确保在年度高质量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具体工作主要任务和职责详见附表,要求按任务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各成员单位要把直达资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迅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工作专班,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按时间节点将各项工作部署到位,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直达资金涉及部门多、资金范围广、工作量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明确职责目标、狠抓工作落实;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确保扎实有效做好直达资金各项工作;做到“三个确保”:确保资金分配率达到100%,确保资金支付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确保不影响年度各级党政高质量考评及计分排名,努力在全省创先争优;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加强直达资金相关工作的跟踪督导和考核,建立并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机制,同时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现场调研核查及情况通报,并将日常工作进度和督查核查及通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主要考评依据,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确保直达资金工作取得新成效。

实行调研核查、约谈和通报制度,对每月月报支付进度未达到省、市平均支付进度的单位进行约谈,出现以上情况和结果的第一次由市财政局局长约谈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第二次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约谈市直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同志;第三次由市政府市长约谈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并进行通报;要强化执纪问责,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造成录入数据不准、预警和疑点问题信息处理不及时、分配下达使用及支出支付等工作进度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日常考核和年度高质量考评拖全省、全市后腿的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违规使用资金等典型案例问题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实。


附件1

直达资金任务分工及职责一览表

责任单位

任务分工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财政局)

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负责有关直达资金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具体负责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资金支出支付的监管和检查及工作进度督促。

综合督导组(由财政监督科牵头负责日常监督工作;执行预警规则,对预警及疑点问题信息处理结果实行跟踪督促及必要的核查调研,对违反规定的按规程严肃问责;定期收集报送每月月报。)

资金监管组(由预算债务股牵头负责资金分配下达进度工作督促,由国库股牵头负责资金支出使用及支付进度工作督促,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分口负责对口部门单位资金分配下达和支出使用及支付进度监管及工作督促;各相关股室分口形成每月月报并分别报送预算科、国库科形成汇总月报上报,通过督促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口项目资金的分配和支付)

系统保障组(负责配合协调做好对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做好本地运维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负责本部门单位有关直达资金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涉及本部门单位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和高效规范使用;负责对各县(市、区)对口督促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本部门单位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项目实行专人负责、重点推进,对项目资金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及时研究解决;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及时规范支付。及时向财政对口业务科室提供项目资金分配意见并及时下达,督促规范高效使用加强管理,同时负责把已经形成实际支出的支付数据信息及时发送财政对口业务科室、在系统延伸到部门单位后直接导入监控系统形成支付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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