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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区总面积为1473.80公顷,涉及六个区块,分别为:
区块一:面积为1277.73公顷,东至昌九高速,南至正邦生物,西至科技三大道,北至工业大道;
区块二:面积为33.81公顷,东至谨程电力,南至小八子板鸭厂,西至宝利来,北至立成;
区块三:面积为35.52公顷,东至出口服装产业园,南至羽绒服装创业基地,西至共安南大道,北至发展大道;
区块四:面积为28.00公顷,东至共安南大道,南至益民路,西至金酷,北至万商城;
区块五:面积为93.09公顷,东至蓝天大道,南至青年大道,西至航空大道,北至上途家;
区块六:面积为5.65公顷,东至昌九铁路共青城段,南至塔下,西至昌九大道,北至增垄村。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
产业定位:整体形成“1+3+N”的产业体系,以纺织服装业为首位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低空经济为主攻产业,绿色食品、体育用品、建材、医药等为辅助产业的产业体系。
二、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根据《2024年全省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情况》,九江市共青城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监测数据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根据共青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共青城网球中心2024年全年监测均值数据,本区域为达标区。
现状补充监测:共青城高新区现状监测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或未检出。
变化趋势分析:近5年共青城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均达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浓度整体呈下降趋势;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在2023年有所上升,2024年下降明显;一氧化碳在2022年浓度最高,2024年浓度最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呈变好趋势。
(2)地表水环境质量
现状补充监测:开发区内及周边南湖水体出现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等因子超标,其余断面均满足水功能区要求,所有超标断面均位于南湖,且南湖最西侧入口处超标最严重,呈现轻度富营养化。分析其原因:南湖入湖支流周边分布大量居民集中居住区,纳管管网不完善,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同时,由于支流沿线存在成片农田、大量养殖区,支流岸线植被退化严重,对污染物拦截能力较弱,水体中氮、磷整体浓度较高,导致南湖水质较差。部分断面氟化物超标可能与工业企业氟化物排放有关,本轮规划需进一步控制区内企业氟化物排放,控制南湖氟化物入湖量;南湖湖体总汞超标与所处地地表径流及开发区周边工业企业含汞废气的沉降有关。
变化趋势分析:开发区周边国控断面共青城寨下、省控断面共青城毛厂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趋势分析,开发区周边水环境质量好转明显。南湖水体中的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值虽呈现不同程度的超标,但下降趋势十分明显。到 2025 年,除个别入湖口外,南湖湖体仅个别因子出现超标情况,这表明前期的治理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
(3)声环境质量
现状补充监测:共青城高新区各类功能区的噪声测点均能达标,区内声环境功能区状况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
现状补充监测: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划区范围内地下水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T1-T8、T11、T12点位土壤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T9点位土壤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T10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
(6)底泥环境质量
现状补充监测:监测断面底泥中各监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中污染物风险筛选值。
(7)生态环境现状
本次规划共青城高新区内植被类型相对较少,主要为人工植被和农田植被。区域内野生动物有鸟、鼠、蛇、蛙、昆虫等小动物,无大型野生哺乳动物;规划区域内水生生物主要有淡水养殖的鲫鱼、鲢鱼、草鱼等普通鱼类,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和浮游藻类资源等。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通过对共青城高新区及周边主要敏感点及区域大气环境的模拟,常规因子SO2、NO2、PM10、PM2.5采用AERMOD模型进行计算,规划近期和远期新增污染源的保证率日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叠加背景浓度、削减污染源及新增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各类污染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氨、二甲苯、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采用导则推荐的AERMOD模型进行计算,新增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且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开发区规划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地表水环境:规划实施后,开发区依托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污染物排放不突破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预测分析可知,污水厂实施扩建及排污口迁移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同时,本轮规划计划到2027年,通过开展污水源头纳管工程、生态拦截沟、河道净化湿地、水生植物恢复等工程建设,降低入南湖水体污染物浓度,提升南湖流域西北片区入湖支流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工程实施后南湖入湖污染物将大幅度削减,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得以提升。
(3)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厂发生污废水泄漏后,污染物在较短的时间内扩散进入地下水,污染物扩散范围较大,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开发区内企业应在运行期定期检查废水池等的防渗性能,避免渗漏,防渗失效对企业所在地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根据噪声预测,在道路旁无任何声阻碍物(如绿化带)的情况下,对照交通干线噪声质量标准,所有道路两侧20米范围内昼间未超过国家交通噪声标准,夜间超出范围为3.78~8.04dB(A)。道路两侧40米范围内昼间未超过国家交通噪声标准,夜间超出范围3.48~7.74dB(A)。按照规划,在主要道路两侧均将实行绿化工程,将在主要道路两侧建设10~50m宽的立体防护绿化带,这样就可降低交通噪声5~10dB(A)。如噪声降低10dB(A),则昼、夜间所有道路两侧40m外声环境质量将全部达标。
(5)土壤环境:开发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非正常情况下,项目高浓水处理系统防渗层破损,对土壤的影响较大。企业须严格按照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进行防渗,保证无泄漏,可保证项目运行对厂区内土壤环境的影响总体可控。
(6)环境风险:以开发区内典型企业进行泄露及火灾事故影响预测,根据环境风险影响预测结果,污染物扩散可控制在厂区内及周边,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可接受。开发区在本轮规划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事故防范,杜绝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降低对人员的伤害,控制事故影响程度。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共青城高新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共青城高新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开发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实施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科技一大道66号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92-3560816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337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5900504275
电子邮箱:ymy@n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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