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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诺美同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屏保护膜与高温胶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4345110。
通讯地址: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工业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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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诺美同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屏保护膜与高温胶带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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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高新区高新制造产业园15号厂房1楼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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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西诺美同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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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西启扬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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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高新区高新制造产业园15号厂房1楼101号,E:115度45分34.671秒,N:29度14分6.624秒。属于C2921 塑料薄膜制造、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租赁产业园内2984.28m2钢筋混凝土结构标准厂房,以PET膜、亚胺膜、稀释剂(甲苯)、胶水(溶剂型)、固化剂、水性胶水等为原辅材料,经调胶、涂胶、烘烤、收卷、包装、复卷、裁切、包装入库等工序,年产333万m2显示屏保护膜、111万m2高温胶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胶区、涂胶区、烘烤区、包装区、裁切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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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对环境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含的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NH3-N、TP、TN。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共青城全国青年创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共青城全国青年创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准,最终进入下南湖。 (二)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胶废气、涂胶废气、烘烤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T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乙苯、苯系物)。经密闭车间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于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机废气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除有组织排放的VOCs每半年监测一次,其余废气每年监测一次。项目有组织排放的二甲苯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其余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三)噪声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涂布机、复卷机、分切机、分条机、空压机等,项目设备除风机(位于厂房外围房间内)外,其余均设置在室内。项目拟采用高效、低噪声的设备,选用弹簧、橡胶等隔振器;采取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硬质围墙等措施。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固废项目所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以及项目裁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裁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中废布袋、废水性漆漆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项目在3号厂房内设置占地面积4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占地面积1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收集暂存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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