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环境保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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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耐新材料共青城资源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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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博耐新材料共青城资源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2日-2026年4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4345110

通讯地址: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工业大道)。

项目名称

博耐新材料共青城资源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高新区高新制造产业园

建设单位

九江市博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索朗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博耐新材料共青城资源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高新区高新制造产业园,属于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C3031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C3035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拟利用建筑垃圾、自来水厂污泥、城市污水处理污泥、粉煤灰、石粉、水泥、膨润土、碳酸盐等原辅材料,经破碎、粉碎、烘干、 球磨、掺拌、烧结等步骤,形成隔热隔音板材 36000t/a、再生粗骨 料 23615.5t/a、免烧砖 24269.644t/a 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一)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湿式切割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汇入污水处理厂,经污 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南湖。湿式切割废水经沉淀池+澄清池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再经沉淀池+澄清池处理后回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COD:0.054 吨/年,BOD5:0.023 吨/年,SS 0.036 吨/年,氨氮:0.005 吨/年,TP 0.001 吨/年、动植物 油 0.001 吨/年。(二)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泥暂存 产生的恶臭,包含臭气浓度、H2S、NH3;装卸、破碎、粉碎、筛分、烘干、立磨、球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烘干、蒸汽发生器(锅炉) 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包含颗粒物、SO2、NOx;隧道窑产生的烧结烟气,包含颗粒物、SO2、NOx、氟化物。项目设置 11 根排气筒,DA001(烘干炉)实施承诺值:颗粒物 30 mg/m3、SO2 150 mg/m3、 NOx 300 mg/m3 、H2S 5mg/m3 、NH3 30 mg/m3、臭气浓度 6000(无量纲);DA002-DA009(破碎等)实施承诺值:颗粒物 30 mg/m3; DA010(隧道窑)实施承诺值:颗粒物 30 mg/m3、SO2 150 mg/m3、 NOx 300 mg/m3、氟化物 6mg/m3、NH3 8mg/m3;DA011(蒸汽锅炉) 实施承诺值:颗粒物 20 mg/m3、SO2 50 mg/m3、NOx 200 mg/m3、;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 0.137 t/a、NOx 1.366 t/a、颗粒物3.558 t/a、 氟化物 0.036 t/a、NH3 0.180 t/a、H2S 0.014 t/a。无组织排放方面,厂界颗粒物承诺值 0.5mg/m3、臭气浓度 20(无量纲)、NH3承诺值 1.0 mg/m3、H2S 承诺值 0.06 mg/m3。全厂生产线均布置在 3 个封密 闭车间,车间内配套喷淋系统,共计三套;生产线破碎、搅拌工序 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烘干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袋 式除尘+间冷+生物滤池处理,隧道窑烧结废气采取 SNCR(窑内) +急冷+袋式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处理;水泥、石粉、粉煤灰储罐粉 尘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蒸汽锅炉烟气直排,尾气全部采用 20m 排 气筒排放。   (三)噪声: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东、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西面满足4类标准。  (四)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3t/a;一般固废包括废铁屑480t/a、废树脂(纯水制备)0.21t/a,废滤袋 0.10t/a、亚硫酸钠 0.097t/a。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 0.10 t/a、废油桶 0.02 t/a、含油 抹布 0.01 t/a。项目产生的沉淀污泥、收集尘、边角料作为原料现场利用,不作为固废管理。项目拟严格把控进厂固废来源,杜绝含有明显的金属、木材、塑料、橡胶等其他成分混入生活垃圾、工业污泥、河道疏浚淤泥、工业垃圾、危险废物等固废进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占地50m2,外售综合利用或原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暂存厂房内危废暂存间,占地6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私自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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