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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住建安委字〔2021〕10号
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暨节后复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八里湖新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庐山景区规划建设处,庐山西海风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建设工程节后安全有序复工,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在建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安委〔2021〕2号)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九住建安委办字〔2021〕5号)、《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九住建安委办字〔2020〕42号)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暨节后复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3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行业监管层面
主要检查各县(市、区、管委会)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工地疫情防控管理情况;工地扬尘治理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部署情况;第一季度被省市通报项目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二)企业及项目部层面
1、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办理报建手续情况;节后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危大工程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等。
2、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九住建安委办字〔2021〕5号)要求,是否做好返岗人员全面排查,是否加强现场管控,现场是否落实进出场登记、体温监测、卫生消杀等防控措施,是否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教育。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进行识别登记;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交底、监测和验收;现场实施是否与方案一致等。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安装非原厂标准节或附着装置情况;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是否按规定要求告知、检验检测、办理使用登记、定期维护保养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5、现场其它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复工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起重机械维保情况;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情况;施工吊篮安装、检测、验收及使用情况等。
6、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常态化管理情况,施工主干道是否硬化,围墙、冲洗平台是否规范设置,裸露土方是否覆盖到位,降尘设备是否定时开启等。
四、检查方式
(一)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及专业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9〕11号)、《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九住建安委办字〔2021〕5号)等要求,并对照检查表(详见附件2-5)于复工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二)在各方责任主体开展春节后隐患大排查基础上,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扬尘治理综合检查。
(三)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管委会)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方式如下:
1、听取各县(市、区、管委会)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台账,带回各县(市、区、管委会)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汇报材料。
2、每个地区原则上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超规模危大工程施工项目、工业园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已发生事故项目),并对第一季度省市通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3、向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督查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针对问题严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扬尘防治措施严重不落实的工程,向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4、暗访组将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针对“回头看”不合格的项目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责任分工
整个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结束后由组长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好的做法和建议通报项目。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本级所有在建工程的检查,由市安监站组织实施,2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4个联合督查组负责对各县(市、区、管委会)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督查。分组如下:
1、督查一组:督查浔阳区、湖口县、彭泽县、都昌县。
组长:潘涛,组员:安全监督员一名、安全专家一名。
2、督查二组:督查濂溪区、八里湖新区、庐山市、瑞昌市、庐山风景区。
组长:张和国,组员:安全监督员一名、安全专家一名。
3、督查三组:督查经开区、德安县、共青城市、永修县。
组长:凌亦华,组员:安全监督员一名、安全专家一名。
4、督查四组:督查柴桑区、修水县、武宁县、庐山西海。
组长:余桂爱,组员:安全监督员一名、安全专家一名。
(三)组织2个暗访组对督查项目整改情况按差异化管理原则进行随机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及专业承包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检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参与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跟踪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并形成复工报告(包含自查表、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记录、人员排查登记情况等),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报项目所在地建筑安监机构。
(二)要求各县(市、区、管委会)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各建筑工地验收不合格擅自开工、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有关单位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认真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对照检查表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疫情防控和扬尘治理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逐一整改,做好隐患台账销号管理,我局将对开展检查的过程性资料进行督查。
(三)要求各检查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特此通知
附件: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情况督查表
2.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
4.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检查表
5.九江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检查表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情况督查表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
督查内容 |
具体项目 |
督查情况 |
|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
1、是否安排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
( )符合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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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 |
( )符合 ( )不符合 | |
|
3、是否督促落实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 |
( )符合 ( )不符合 | |
|
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
4、是否转发九住建安委办字〔2021〕5号文件要求 |
( )符合 ( )不符合 |
|
5、是否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
( )符合 ( )不符合 | |
|
6、是否了解辖区内春节前后务工人员情况 |
( )符合 ( )不符合 | |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
7、排查整治阶段工作完成情况 |
( )符合 ( )不符合 |
|
8、是否做好下一步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计划和前期准备 |
( )符合 ( )不符合 | |
|
问题工程督查整改情况 |
9、是否督促一季度省市通报项目整改到位 |
( )符合 ( )不符合 |
|
共检查项,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 项。 | ||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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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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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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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号 |
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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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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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
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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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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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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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单位名称 |
单位资质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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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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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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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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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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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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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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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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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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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分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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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检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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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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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返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记录 是□否□ | ||||
工程所在县(市、区、管委会):
附件3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名称:
|
施工总承包 单位名称 |
监理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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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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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
|
一 |
企业安 全生产 主体责任 |
施工单位 |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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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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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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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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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 |
5、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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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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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
7、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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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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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 |
9、是否开展节后复工前的安全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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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参建单 位与从 业人员 资质资格 |
10、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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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单位 |
11、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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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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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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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监理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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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单位 |
15、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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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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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项目负责人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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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专职安全员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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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起重机械司机是否具有相应操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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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安装拆卸工是否具有相应操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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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司索工是否具有相应操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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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架子工是否具有相应操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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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审批、建设工期和分包转包情况 |
23、施工许可证号或开工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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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施工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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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是否存在随意压缩工期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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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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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是否存在违法转包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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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施工现场带班情况 |
27、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是否现场带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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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现场带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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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
29、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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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若超过一定规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重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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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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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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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临边是否有防护栏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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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是否有工人专用梯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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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同一垂直作业面是否有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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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是否有支护且支护结构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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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是否有降(排)水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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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是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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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基坑监测点位、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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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安全防护用品质量情况 |
40、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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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是否进行进场前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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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是否按批次进行抽样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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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
43、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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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若超过一定规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重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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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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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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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立杆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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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立杆间距与步距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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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剪刀撑、横向斜撑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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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与建筑结构拉结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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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悬挑钢梁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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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自由端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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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杆件的连接节点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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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密目安全网、脚手板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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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平网设置、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封闭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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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模板支架安全管理情况 |
55、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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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若超过一定规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重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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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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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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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立杆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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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架体高宽比、立杆间距及步距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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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剪刀撑、连墙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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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施工荷载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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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立杆自由端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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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
64、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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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若超过一定规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重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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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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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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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检测、使用登记材料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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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齐全且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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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运行安全检查、整改记录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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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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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机械类专职安全员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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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现场机械的铭牌信息、型号、规格等与档案资料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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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施工吊篮安全管理情况 |
74、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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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若超过一定规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重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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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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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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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设备进场前是否进行了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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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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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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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悬挂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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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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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
83、施工现场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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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施工现场宿舍、办公等临时建筑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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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置位置是否合理,是否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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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是否采用安全电压供电或限流限电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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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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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教和应急演练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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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危化品管理 |
89、是否建立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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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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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
9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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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建设单位是否加强对工程建筑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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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是否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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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是否保障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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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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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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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检查项,符合项,不符合项 | ||||||||||||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所在县(市、区):
|
检查内容 |
符合 |
不符合 | ||
|
一、责任落实情况 |
1 |
是否建立项目疫情防控体系,编制防控专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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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建设单位是否落实防控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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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施工单位是否落实防控责任,做好项目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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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监理单位是否落实防控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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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扬尘治理问题排查 |
|||
|
二、人员排查和管控情况 |
6 |
是否对所有到岗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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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是否对所有场内人员进行每日两次的体温和健康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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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对场内人员往返施工区、生活区和办公区进行跟踪跟班管理 |
|||
|
三、现场管理情况 |
9 |
是否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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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在出入口设置体温和健康检测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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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是否对进场人员进行登记和体温健康检测 |
|||
|
12 |
是否每日对办公区、生活区等公共区域和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 |
|||
|
13 |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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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要求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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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物品、防护用品等防控物资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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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是否做好现场开展人员摸排、消毒、物资发放、体测等记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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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是否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等公共区域的盥洗室区域配备洗手用品或洗手消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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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是否单独规范设立临时隔离留观室并配备日常生活必需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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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宣传教育情况 |
19 |
是否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等公共区域设立疫情防控教育宣传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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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是否对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安全交底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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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信息上报和疫情处置情况 |
21 |
是否每日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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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是否对现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人员规范处置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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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九江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检查表
工程名称:所在县(市、区):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标准 |
应得 分数 |
实得 分数 | |
|
1 |
实施方案 |
制定了具体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
5分 |
||
|
2 |
公示牌 |
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举办电话等信息 |
5分 |
||
|
3 |
PM10检测仪 |
施工现场配备了PM10检测仪及LED显示屏 |
5分 |
||
|
4 |
主要道路及裸露场地处理 |
主要道路和材料堆场硬化处理,裸露场地和堆放土方采取有效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
13分 |
||
|
5 |
防止扬尘措施 |
安装了喷淋装置,主要道路定期清扫、洒水、土方作业采取防尘措施,一天不少于6次。 |
13分 |
||
|
6 |
车辆冲洗 及土方运输 |
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水槽和冲洗设施,土方运输采用覆盖措施 |
13分 |
||
|
7 |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搅拌砂浆 |
现场无混凝土搅拌机和砂浆搅拌机 |
13分 |
||
|
8 |
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
采用硬质围挡,减少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
13分 |
||
|
9 |
建筑物内垃圾清运 |
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
4分 |
||
|
10 |
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 |
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
4分 |
||
|
11 |
有扬尘的场所封闭、降尘等 |
细颗粒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
4分 |
||
|
12 |
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 |
严禁工地污水未经三级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道 |
4分 |
||
|
13 |
垃圾存放清运 |
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 |
4分 |
||
|
合计 |
100分 |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
建设单位 |
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查施工合同和支付凭证 |
||||
|
监理单位 |
将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 |
||||
|
实行与安全生产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
|||||
|
对存在扬尘治理问题的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 |
|||||
|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及时向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
|||||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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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