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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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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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绍克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学生乘坐公交车时的文明宣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文明创建的关注和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去年就要求公交公司在公交车内的语音、车载电视、车内展板、车内拉手上,发布公益广告及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播放一些常规用语,比如提醒给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车辆转弯请站稳扶好等等,不能长时间播放其他语音内容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壮大学生文明乘车的传播力量,为共青城百姓创造一个温馨、文明的公共交通乘车环境。

其次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文明意识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学生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号召每一位学生争做文明宣传员,将教育活动推向家庭和社会,让每一位学生积极响应,摒弃乘车打闹和喧哗的不文明行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讲座,让孩子成为文明监督员,有效监督身边人乘坐公交车时不文明行为发生。

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有关交通政策法规和不文明乘车的危害性,最大限度地引起社会关注,争取社会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文明乘坐公交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加强司乘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向公交车公司强调相应的教育管理措施,要求他们自己司乘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及时劝导、制止乘车人的不文明行为。

四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局面。鼓励对违法行为采用拍照、视频固定证据,给予拍摄者适当的奖励,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媒体曝光此类行为,营造人人都是创建员,个个都是监督者的氛围,运用舆论的力量进行监督和约束。

    总之,文明出行文明乘车,是我们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保障。感谢您对共青城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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