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5-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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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青城市人大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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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科峰、代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升生态湿地巡护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市已明确25个议事协调机构,其中共青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共青城市河湖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林长制工作专项组,现有的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已完全覆盖湿地保护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等相关事务,无需另行新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依托现有林长制组织体系,即可有效统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及沿湖乡镇各方力量,健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我局将继续积极主动作为,牵头落实湿地保护工作,同时压实属地乡镇和职能部门责任,健全完善湿地全域共治格局。

2.结合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在原有10名专职护林员的基础上,新增了3名专业护林员和8名护鸟员充实一线管护力量。同时强化与周边县区协作,2026年1月29日,我局联合鄱保局沙湖站召开了护林员、护鸟员业务培训会,护林护鸟业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后续将不定期开展生态监测、政策宣讲、应急处置、候鸟保护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巡护队伍专业化水平。

3.为实现湿地动态实时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我市构建联动管控模式,筑牢线上线下防线。一是对重点巡查区域采取“步巡、车巡、船巡、无人机”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对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利用视频监控等设备进行辅助巡查,在重点区域实施视频补盲建设,扩大巡查覆盖面,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巡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依托共青城市低空综合服务平台,投入4个固定无人机巢、2台移动无人机,优化生成专项巡查航线20条,精准覆盖我市30余平方公里候鸟核心活动区域三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拟申报我市2026鸟类及野生动物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利用视频监控、热成像跟踪等多维感知手段,完善关键栖息地调查监测网络,结合AI智能分析技术,实现候鸟智能监测跟踪,进一步提升我市野生动物保护能力和水平。

4.为全力守护湿地生态与候鸟安全,我市已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同机制,推动了涉林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今年2月12日,市召开2026年第一次“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席会,会上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要求加强密切合作,进一步形成合力,对涉鸟类等野生动物案件侦办及行刑衔接提出相关要求。同时,公安、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铁拳净湖”等湿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破坏湿地候鸟资源各类违法行为成功救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斑头鸺鹠、白尾鹞各1只,以及豆雁、灰树鹊、黑水鸡、鼬獾等“三有”保护动物多只;破获非法狩猎案件3起,涉案人员已全部移送起诉,有效震慑破坏湿地候鸟资源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吸纳您的宝贵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不断优化管护机制、强化科技赋能、深化协同治理,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管护质效。衷心感谢您对我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监督支持林业湿地各项工作,共同推动我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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