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市本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2-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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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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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共青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政务公开办(地址: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六号楼二楼 ,电话:0792-4376030,邮编:3320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公开信息发布9647条。27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和6个乡镇(街道)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均已挂网公布。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信息36条,政策解读信息84条。累计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4494条、回应关切类信息30条、试点领域信息1602条、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信息8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统一答复格式,规范答复用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上一年度结转受理0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扎实做好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重新梳理《共青城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从法定主动公开、重点工作、服务事项、权力事项四个方面,采取增、减、融合的手段优化调整,公开标准目录由原来的26个领域拓展到31个。加强信息公开日常审核发布工作,严格对各类信息采取信息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行网站特色功能开发建设,包括网站栏目页面重新设计、重点专题开发、政策文件库开发、搜索即服务事项开发等,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安全可靠。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施全过程管理。持续建好政务公开专区,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政策解读咨询、公众意见征集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加强对各部门的日常考核。每年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核,且考核结果纳入了全市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2022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6

0

1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3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698

行政强制

6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5.195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政务公开的统筹联动仍需加强,试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规范、政策解读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落实平台建设规范,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等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围绕国办、省、九江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及时督促、检查全市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强化考核力度,按照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开展督促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督促检查实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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