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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和落实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并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协助侦办市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险物品管理工作。按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职责。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组织、指导、监督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防范、侦察和打击毒品犯罪。
(十)负责公安巡防,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共21个,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森林分局、网安大队、科信大队、拘留所、特巡警大队、茶山派出所、甘露派出所、江益派出所、金湖派出所、新区派出所、苏家垱派出所。
编制人数小计17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7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70人,行政在职人数15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9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344.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0.55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精确预算、节约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9.5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6.1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4.96万,较上年下降13.54%,下降原因是节约开支;上年结转结余204.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8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43万,较上年下降191%,下降原因是结余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13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0.55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3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8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3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9万元、资本性支出133.81万元;项目支出1804.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1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470.4万元,包括资本性支出1804.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4708.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6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3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6.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6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3.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48.1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39.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1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0.2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节约开支。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公共安全支出4912.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95.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卫生健康支出108.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1%;住房保障支出143.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8%。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9万元。项目支出180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04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804.9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共青城市公安局本级及下属0个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8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0.58%,下降原因是节约机关运行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公安局预算安排392.19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80.28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雪亮工程等大型设备的采购预算;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资金1804.96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人员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该项目用于本单位支付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其中包括本局辅警、特战队员及新区管委会的两名社区辅警。
2)立项依据
本项目设立的依据为共青城市公安局辅警人员管理制度、特战队员管理制度以及新区管委会发布的九共高新管办文【2021】3号文,即关于新区派出所两名社区辅警参照执行市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标准的请示。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公安局
4)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本局人员管理及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工作,同时以此为据发放工资,本局辅警和特战队员的工资由本局汇款至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汇款至本人账户。
5)实施周期
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1044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共青城市公安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9.9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5.77万元,比上年减少1.01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22万元,比上年减少12.78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88万元,比上年减少12.33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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