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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
2、安排部署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中队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
3、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全市大型活动的保卫,车辆疏导。
4、实施全市公安道路交通的指挥、管制、堵截任务。
5、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复核认定。
6、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的查缉工作。
7、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
8、直接实施辖区内道路的交通秩序、事故处理、安全宣传、机动车违章、车辆管制等工作。
9、负责全市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大队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共7个,分别为办公室、信息处理中心、车辆管理所、秩序、城区中队、城郊中队、事故中队。
编制人数小计3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8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7人,行政在职人数24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聘用人员5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59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交通安全设施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万,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交通安全设施经费;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教育收费资金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59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加了交通安全设施经费。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2.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4.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59.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8.34万元、资本性支出4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6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9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0.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0.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91.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交通安全设施经费。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1461.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92%;教育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卫生健康支出23.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住房保障支出30.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0万元。项目支出85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72,商品和服务支出668.34万元,资本性支出4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及下属0个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4万元,下降18%,下降原因是预算批复消减了2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安排10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节约政府采购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资金859.06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牌证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本单位支付车辆管理所2024年制作机动车号牌及车管业务证卡费用;
2)立项依据:本项目设立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号牌采购工作的通知》,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号牌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需求合理采购;
5)实施周期: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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