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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维护国家安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四)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
(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21个,具体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科信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茶山派出所、甘露派出所、金湖派出所、江益派出所、新区派出所、苏家垱派出所、拘留所、特巡警大队、森林分局。
编制人数小计15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7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6人,行政在职人数14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工勤编14人,同岗同酬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345.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5.7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结余及存量工程款金额有所上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2.28万,增加的原因是采购预算有所增加,预计本年度采购应急装备,并更新一线民辅警装备,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345.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5.7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支出预算增加。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00.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7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9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8.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9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274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2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9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745.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35.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0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4万元;农林水支出421.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99.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6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78%,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2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5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2.2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政府工程款等资本化支出的增多。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8%;公共安全支出51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8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6%;卫生健康支出115.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8%;城乡社区支出35.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农林水支出421.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87%;住房保障支出15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5%。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0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56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2524.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4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24.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公安局本级及下属0个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4.4万元,上涨了17.35%,上涨原因是本年度预计支付以前年度拖欠的物业费,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做足了设备采购的预算,用于采购安可电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公安局预算安排245.61万元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9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预计采购安可电脑、更新本单位各项设备;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9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雪亮工程监控设备。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资金2524.48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2025-三类-人员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本单位支付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其中包括本局辅警、特战队员及新区管委会的两名社区辅警。
2)立项依据:本项目设立的依据为共青城市公安局辅警人员管理制度、特战队员管理制度以及新区管委会发布的九共高新管办文【2021】3号文,即关于新区派出所两名社区辅警参照执行市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标准的请示。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公安局
4)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本局人员管理及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工作,同时以此为据发放工资,本局辅警和特战队员的工资由本局汇款至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汇款至本人账户。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02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公安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境业务。
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在实际支出时压缩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如燃油保养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比上年减30万元,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节约支出,压缩购车金额。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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