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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6-10-11 | 文件有效性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952/2016-00102 | 发布机构 | 甘露镇人民政府 | 文件下载 | |||
甘露镇公文管理制度
一、收文制度
1、各类收文、各级领导批示件,统一交由党政办做好收文登记,并填写传阅单,由党政办拟定倾向性意见后,呈分管领导、镇长、镇党委书记阅示。党政办根据镇领导批示,按照程序进行办理,传阅后的文件由党政办负责归档。
2、严格公文收发 、呈送程序,做到勤传勤收,不拖不压,杜绝多头请示、重复请示现象发生。党政办专职人员负责对政府网站文件公开和有关部门文件及时接收、领取,各单位(部门)收到文件后,需及时交由党政办登记文件。
3、严格公文传阅制度,传阅公文由文件管理员专人负责,按规定范围逐人送阅,不横传,不误事。文件管理员每天上下午下班前到主要领导办公室领取批阅文件,按照批示要求认真登记传阅文件去向,需要传阅的按传阅范围进行传阅,并按照办结时限及时回收存档。需要单位(部门)办理的文件要连同传阅单一起复印,做好下发登记后,将复印件转单位(部门)办理,原件及时归档,复印件由单位(部门)留存。以上传阅程序如遇紧急情况,可以简化,但事后要及时补齐相关手续。
4、凡密件或密封的要件一律由收件人拆阅,经办人不得拆封。
5、不得在传阅的文件资料上随意批注、乱涂;不得抽取、扣压、私存文件材料;传阅文件资料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天。
6、及时做好公文的清退、归档、销毁工作,对有领导指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做好登记,负责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借阅公文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严防文件丢失。
8、当年的公文,由文件管理员负责分类整理,年底与档案管理员做好交接。
9、进档案室调阅公文等资料,需由两名以上党员同行,并做好登记工作。
10、因责任心不强造成文件丢失,给单位工作带来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发文制度
1、发文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严格实行拟稿、核稿、会稿、签发制度。以镇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由相关或牵头单位(部门)拟稿,公文起草要做到要点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
2、党政办文字把关后,分管领导核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会稿),分别送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发,然后送党政办登记编制文号,安排打印。打印后由主办单位装订,提出分发意见交党政办。
3、各单位(部门)负责起草的文件材料应存档的要按一式三份加原稿、电子稿交党政办存档。
三、文件印制
各单位(部门)公文打印,统一由对口单位(部门)拟稿、成稿,经分管领导、镇长或镇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印发后,将电子稿发至党政办由党政办统一到定点打印店印制。数量较大的材料、打印、复印提前到党政办进行登记,由党政办进行文稿把关之后到定点印刷单位印制。如将材料自行交由其它单位打印、印刷的,将不付费用。
四、归档制度
1、公文办理完毕后,党政办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公文的原稿和有关材料进行立卷归档。各类公文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各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2、党政办应及时做好归档、装订工作,确保文件不破损、不遗失。
3、公文处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区分密与非密公文的性质,慎重处理。文件归档时,党政办应当按照规定对加密文件进行清理、清退和销毁。严禁向收购部门出售涉密的文件资料、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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