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8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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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露镇2015年春节流动人口“关爱关怀”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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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1-30 文件有效性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33952/2015-00122 发布机构 甘露镇人民政府 文件下载

各村、场(居、社区):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外出务工人员将集中返乡过节,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根据市卫计局《关于在2015年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的通知》(共卫计发[2015]6号文件)要求,我镇决定在2015年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 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的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松林

  副组长:彭艳梅

  成 员:曹 志、燕开荣、夏候婷、郭舒婷、刘 俊、胡 辉、周春英、曾德凤、刘 凤、汪惠芳、刘荣荣、江翠萍、杜细娥、查晓雁、李树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彭艳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27日至2月1日。

  活动实施阶段: 2015年2月2日至2月25日

  集中汇总阶段: 2015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咨询,送政策服务。在流动人口聚集地火车站、就业地工业园区、集中居住地农民街、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地,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活动,开展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咨询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法定权利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落实相关措施,送计生服务上门。各村、场(居、社区)要针对返乡的流动人口(包括返乡的外派劳务人员),落实计生服务项目,开展集中上门发放避孕药具、计生政策宣传手册。做好返乡育龄妇女查环查孕、适龄儿童疫苗查漏补种等工作。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各项相关技术服务。

  (三)畅通工作程序,送便民服务。镇计生办要为流动人口依法办理(或补办)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依托共青城市网上办证平台,帮助不返乡的流动人口办理相关证件。畅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诉求渠道,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应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计生利导政策的其他奖励。

  (四)关爱在流入地过节的流动人口。镇计生办及各村、场(居、社区)要对不返乡过节的流动人口,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别要到用工单位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流动人口。要联合镇、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各种联谊、娱乐活动,对来流入地探亲团聚的流动人口家庭成员,主动提供帮助,给予亲情关怀,让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

  (五)关爱返乡农民工。各村、场(居、社区)要通过以困难计生家庭为重点走访慰问、扶助等方式,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排忧解难。 

  (六)关心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镇计生办及各村、场(居、社区)要特别关心节日期间未能返乡的农民工家中的留守亲属,尤其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要联合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组织爱心妈妈、爱心家庭牵手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一同过节,让不能返乡的农民工在外安心。

  四、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关怀关爱”活动

  1是关怀进城务工人员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充分利用市就业局举办的年前和年后两次企业现场招聘会,让他们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依法维护流动人口合法的计划生育权益。

  2是关爱留守家庭和留守儿童。将流动人口计生困难家庭纳入开展访贫、慰问和扶助活动范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困难,使他们度过一个温馨快乐的春节。

  (二)是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是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户籍地开展一次流出人员家庭走访,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掌握流出人员的计生信息,及时了解拟流出人员的信息,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动员尚未落实节育措施的流动人口知情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开展孕环情监测和健康查体服务。向拟流 出人员告知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教育其主动接受现居住地的管理与服务。现居住地在春节过后及时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清查工作,摸清流入人员底数,落实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是提高计生信息质量。根据掌握的计生信息,认真核对PIS和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信息,提高信息质量。对新流入的人员,现居住地及时录入PIS系统,并通过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向其户籍地发通报单,户籍地在接到现居住地发来的通报单后及时发送回执,建立起两地间定期信息联系通报制度。  

  三是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查验工作。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应严格遵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和查验程序,户籍地利用流动人口返乡之际,及时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更换到期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及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通知其限期补办,并通过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通知其户籍地。

  (三)、活动期间,对活动进度实行每天信息通报,每周对各村、场(居)进行调度。活动结束时对活动成效进行总结,活动结果纳入2015年各村、场(居)的年终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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