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05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甘露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甘露镇党政办(地址:甘露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92-43723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甘露镇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2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发布解读实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优环境的功能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圆满地完成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镇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甘露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共青城市九仙大道,电话: 0792-4372355)。

(一)主动公开

     2023年,甘露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及其他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在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92条。在政府政务栏中主动,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规划计划、政策文件、机构职能、政府公告公示、财政预决算、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及百姓关心的民生实事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没有因败诉或被撤销情况。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股室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在工作注重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甘露镇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将我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问题等纳入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领域全覆盖。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对所设置栏目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内容维护。依托公开栏同步做好线下政务、村务公开,及时公示人事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强化日常监督与自查自纠。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核查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确保公开任务落实到位;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标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要求,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通过专项培训、业务推进会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开评议;完善责任追究,专职专人工作制度,明确责任。2024年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 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镇共同努力建设,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不足。一是政务公开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覆盖面、实效性。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公开制度,继续坚持做好“三审三校”制度,把控政务和对外信息宣传质量。二是持续贯彻落实《条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相关人才培训。推动各口主动直接公开事宜,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推动和服务好政务公开发展。同时通过多方面宣传,向人民群众介绍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