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3-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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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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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镇机关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4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2人,行政在职人数2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1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685.47万元,比去年上升52.96%,上升原因是国库集中支付结转及项目资本金增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2.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4.39%,较上年上升39.98%,上升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1.65%,较上年上升183.33%,上升原因是因为项目资本金增加;上年结转结余643.4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3.96%,较上年上升838.86%,上升原因是项目工程款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2685.4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8.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1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万元;项目支出2037.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8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4.4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5.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0万元、资本性支出1505.5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27.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3%;卫生健康支出56.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0%;城乡社区支出919.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22%;农业水支出564.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00%;住房保障支出30.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3%;公共安全支出1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7%;交通运输支出324.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0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769.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64%;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5%;资本性支出1505.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6.06%;其他支出227.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42.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0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0.4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项目增加。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84%;公共安全支出1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5%;卫生健康支出56.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5%;城乡社区支出85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62%;农林水支出317.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55%;住房保障支出30.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0%。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4.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5万元。项目支出139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6.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0万元,资本性支出890.0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02.9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8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50.00万元,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5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本级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124.66万元,比2022年减少86.34万元,下降40.92%,下降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31.66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增加其中:政府采购公务用车预算29.2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等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资金1393.93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推动甘露镇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

(2)立项依据

保障甘露镇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乡镇工作。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年度预算安排300.00万元。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6.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与上年减少6.00万元,下降的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的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29.26万元,比上年增加29.26万元,上升的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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