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3-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6273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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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一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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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市中心支行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一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工信产业字[2021]21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

    为促进我省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017年省工信厅出台了《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年来,我省服务型制造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服务型制造生态逐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制造业转型升级。

    2020年为《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同时工信部联合14个部委于2020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为适应新形势,推动我省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形成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动能,省工信厅及时总结《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的经验和不足,结合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实际,起草了《江西省加快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编制过程

    2019年,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先后赴福州市、泉州市、嘉兴市、郑州市等地,学习发达地区和全国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先进经验,编制完成了《方案》初稿,并召开了服务型制造专家座谈会进行讨论和修改。

    2020年6月,工信部等15个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产业政策处根据新的政策对《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11月16日和11月23日,先后将《方案》(征求意见稿)送省工信厅各处室、各设区市工信局和省内相关厅局征求意见,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均已采纳,并形成了《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以推进服务型制造典型示范为抓手,着力打造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着力健全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到2023年,新培育认定50个左右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其中,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5%左右。力争打造6个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基本形成与工业强省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新格局。

    第三部分重点领域。根据江西服务型制造发展实际,确定了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四个模式为重点发展领域。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根据《方案》确定的目标,立足重点发展领域及开拓服务型制造新模式,确定了四大任务。分别是提升工业设计服务能力、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拓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和健全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引导和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一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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