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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金府发〔2013〕7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3-11-18 | 文件有效性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953/2013-00231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文件下载 | |||
关于印发《金湖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
《金湖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已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金湖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公安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厅部署要求和《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共消安发〔2013〕5号)文件规定,经乡党委、政府同意,从2013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共消安发〔2013〕5号),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辖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专项整治活动。为加强组织领导,乡决定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乡人大主席彭怀明任组长,安监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村(场)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彭清元兼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此次活动的日常事宜。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卫生院、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金湖幼儿园,金湖鸭司令板鸭厂、金湖乡保障性住房A、B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辖区各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在本辖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6日前,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
(二)自查自纠。7月20日前,要分门别类制定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通过发布通告、组织召开辖区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各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各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主管部门,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辖区所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
(四)检查验收。10月5日前,乡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检查验收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10月10日前,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领导,实行部门联动。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配合住建、民政、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经贸、安监、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部门,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同时,要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乡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辖区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各村(场)要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发动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民楼院进行全面排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广泛调动新闻媒体,发动党政领导、单位法人、干部职工、学生、居民等代表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公众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并组织媒体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暗访曝光。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监督执法情况,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四)配合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数据上报工作,7月6日前报动员部署情况(方案、照片、签到表);6月30日起,每10填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月25日报当月工作小结。10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至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金湖乡党政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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