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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乡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淘汰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条例》和《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简称“临标车”)三年过渡期于2023年5月1日到期,为确保临标电动车有序退出市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按时启动、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多措并举”的工作思路,依法推进临标电动车淘汰工作;为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临标车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金湖乡临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 波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显清 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成 员:张腾辉 乡党政办主任
肖 尧 乡党建办主任
赵紫云 乡农业农村办负责人
刘谱庆 乡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吴丽娟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曹利朋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谢 腾 乡经发办负责人
钟文璟 乡经发办干事
熊纲穗 五合村村委会书记兼主任
王贤信 江流村村委会书记兼主任
胡 杰 大塘村村委会书记兼主任
余志福 和平村村委会书记兼主任
邹进勇 黄桥村村委会书记兼主任
袁隆辉 固村村委会书记兼主任
赵伯华 凤凰村村委会副书记
熊南滚 水产场书记兼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乡临标电动车淘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经发办,由李显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乡临标车淘汰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完成时限:贯穿全过程)
1.在市临标电动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全乡范围临标电动车淘汰工作。适时召开全乡临标电动车淘汰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和淘汰政策,倒排工作时间,细化工作清单,狠抓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完成时限:贯穿全过程)
2.各村(场)开展全方位的密集宣传活动,营造临标电动车淘汰工作良好氛围,扩大群众知晓面,争取理解、配合和支持临标电动车淘汰工作;细化舆情处置措施,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积极开展进村(场)、进企业宣传,精准引导动员,使广大车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时间节点,积极主动参与临标车淘汰活动。
3.开展废铅蓄电池危害性和标准回收处置方法等知识宣传,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政策信息,引导企业和车主按正规渠道和方法处置废旧电池,调动企业和车主开展以旧换新的积极性,及时置换淘汰车辆。同时摸清存量底数,精准引导动员,将处置渠道、回收站点、动员海报、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及时在村(场)宣传栏发布。
(三)强化责任落实。(完成时限:贯穿全过程)
4.压实属地责任。以村(场)为单位,按照临标电动车注册登记保有量划分片区。逐步引导群众自主淘汰。乡临标电动车淘汰办公室定期汇总分析,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完善淘汰临标电动车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四)精准分类施策。(完成时限:贯穿全过程)
5.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原则,在乡机关先行开展临标车淘汰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率先淘汰临标车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将公职人员违法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压实行政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开展淘汰临标车工作,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稳定交通安全形势的具体举措。各村(场)要充分认识淘汰临标车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本村(场)的临标车淘汰工作,务求取得预期效果。
(二) 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各村(场)要参照乡级做法,细化工作方案,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深入推进,确保临标车淘汰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乡临标车淘汰办公室综合运用督导检查、约谈提醒、考核通报等手段,推动各村(场)履职尽责。全乡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稳步推动的工作机制,稳妥、逐步推进临标车有序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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