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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发〔2024〕3号
关于印发《2024年金湖乡清明节祭扫服务
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清明节前后祭扫活动平稳、有序、祥和,特制定本方案。
共青城市金湖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2024年金湖乡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
工作方案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祀风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认识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突出移风易俗和绿色文明殡葬,大力宣传引导,强化责任措施,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目标,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各村(场)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墓地以及历史集中埋葬点的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统筹做好群众文明安全祭扫工作
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要求,自觉采取错峰、限流等措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引导群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遵守清明祭扫“三禁”规定,倡导移风易俗,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通过鲜花代祭、网络祭扫、书写寄语、居家追思等简约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推动从现场祭扫转变为精神传承,降低现场祭扫人数及减少祭扫活动聚集安全隐患。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锋带头作用,增强从严律己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带头绿色、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组织,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农业农村办、综治办、执法大队、各村(场)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清明祭扫工作的组织调度、医疗救助、交通疏导、做好清明节“三禁”工作等,统筹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我乡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平安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横幅、公告栏、宣传单、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号召村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祭扫行为,在文明祭扫过程中,要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严禁出现明火,自觉遵守祭扫秩序,增强安全意识,使清明节“三禁”(禁止燃放爆竹、禁止焚烧禁品、禁止使用迷信低俗塑料制品祭祀用品)和殡葬改革政策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协同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清明祭扫工作。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等制度,要加强对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值班值守
各村辖区做好4月1日至4月8日巡逻值班值守、人流疏散、严防森林防火、禁止修建大墓、豪华墓等工作,禁止在城市道路沿线及红线范围区域燃放爆竹撒纸钱等活动。确保公益性墓地及历史集中埋葬点的清明祭扫防火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全乡党员干部、村(场)工作人员及各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委监督委员会要带头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2024年3月29日下班前各村将网格区包片分工报乡社会事务办(联系人:胡品高)。
附件:金湖乡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金湖乡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潘 波 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副组长: 淦芳芳 乡党委副书记 组织委员
胡静舟 人大主席
江 力 政协联络组长
徐小纯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监察主任
李显清 党委委员 常务副乡长
易博俊 党委委员 副乡长
熊美金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程绍荣 人大副主席
蔡丹娅 副乡长
成 员: 赵紫云 乡农业农村办主任
刘谱庆 乡综治办主任
曹利朋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吴丽娟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周智远 乡派出所所长
胡 鹏 乡司法所所长
赵美珍 乡卫生院院长
胡品高 乡民政专干
袁隆辉 固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邹进勇 黄桥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余志福 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王贤信 江流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胡 杰 大塘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赵伯华 凤凰村党支部副书记
熊月武 五合村党支部副书记
熊南滚 水产场党支部书记 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金湖乡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由吴丽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92-437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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