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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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金湖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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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全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共青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金湖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共青城市金湖乡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电话:0792-4370561,邮编:3320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湖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1.扎实抓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2.扎实抓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在便民服务栏目中,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为群众提高办事便利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全年全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专人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信息专人发布、专人管理责任等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动态信息。经梳理,2023年我乡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金湖乡人民政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其中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2条、土地利用与管理1条、农业农村1条、农田水利1条、筹资筹劳1条、乡村振兴4条、人口计生1条、社会救助34条

(五)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分工。做好由分管领导审核,政务公开信息员收集,具体部门报送材料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对照上级整改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在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对不能及时提供信息的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部门的内容之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欠丰富,公开内容局限于工作动态,主动公开的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群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个别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指导和服务,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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