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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和国有资产(含安全)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联系、协调全市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工作;协助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规范发展、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相关交易场所等的设立初审上报、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相关工作。负责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负责培育和发展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协调引进市外金融机构,引导金融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地方性金融业行业协会规范发展。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金融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九)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制订、执行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方案,经审批后对被授权经营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十二)负责企业(含地方金融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规章、制度。
(十三)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为局本级,内设金融股、国资股两个股室。编制小计为12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小计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人,行政在职人数4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人,工勤编制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1595.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320.1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代列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86.1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6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111.26万元,较上年上升32777.27%,上升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代列项目;上年结转结余1208.8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8.88万,较上年上升100%,下降原因是上年有分年度拨款项目。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1595.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320.14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代列项目。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4.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91458.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8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291.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资本性支出9012.88万元,对企业补助61020万元,其他支出213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万元;教育支出10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9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0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0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8.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8.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6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0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0.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8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6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万元;资本性支出9012.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4%,较上年预算安排9012.88万元;对企业补助610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000万元,其他支出213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3.2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386.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111.2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财政代列项目。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264.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293%;教育支出10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1.064%;科学技术支出11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2.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1%;卫生健康支出5.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06%;城乡社区支出62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8.595%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08%。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项目支出9024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08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资本性支出7804万元,对企业补助61020万元,其他支出213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0万元,增加原因是该支出为财政代列项目。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城乡社区支出13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预算100%。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及下属1个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了13.02万元,上升151.75%,上升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比例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4万元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采购计划;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资金90219.4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7个。(详见附表)
富华山旅游景区2023年运营管理相关费用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况
顺利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提升我市旅游区知名度、影响力。
(2)立项依据
根据富华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项目调度会议纪要精神。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代付)
(4)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进展和请款申请进行拨款。
(5)实施周期
全年。
(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
财政拨款21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是近几年都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10.7万元,与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的原因是“三公”经费正常压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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