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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总体部署,根据 2021 年 3 月 26 日九江市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召开的“第二批市国资经营监管平台建设工作部署会”精神,按照九江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提出的打造“运行公开、权责清晰、监督有效”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监管平台的要求,为提升共青城市国有资产经营监管服务能力,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监管效能、服务效果,现根据工作要求及任务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九江市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建设“共青城市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简称“国资平台”),将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平台,实现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一盘棋、服务一张网、经营一平台”,努力做到“信息公开、经营规范、监管有效、服务便民”,提升全市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平台功能及架构
根据国资平台功能需求和服务对象,围绕监管、服务、经营三大功能,国资平台按“一中心、三平台”组织架构设计(见下图),即运维管理中心和监管平台、服务平台、经营平台,采取集中部署、分级经营、统一服务、按职监管的模式,统一监管、服务平台和多个经营单位平台的分布式架构成,采用标准化接口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共青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局为项目主体单位,负责与九江市国资平台建设、运维对接,统一国资平台的建设标准,指导经营单位平台建设、使用等职能。
经营平台:由市属国国有企业共青城青创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数据汇总上报。各单位经营性资产全部纳入平台经营、监管,经营数据全部接入九江市国资平台。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步(2021 年 4 月下旬)
制定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完成经营机构职能设置、制度建设以及全市国有资产信息数据采集(资产摸底)等工作。
(二)第二步(2021 年 5 月中旬至下旬)
1.2021 年 5 月中旬,完成软件平台采购、数据录入、联调测试等工作。
2.2021 年 5 月下旬,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操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第三步(2021 年 6 月下旬)
2021 年 6 月下旬,实现评审通过,国资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四、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共青城市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组 长:冷碧滨 共青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程 炜 市金融国资局党委书记、局长
余 毅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卞 海 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刘显辉 青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小琴 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澍涛 市信息办副主任
张 凤 市金融国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国资局,张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国资平台项目建设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待国资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五、职责分工
市金融国资局:牵头组织国资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制订国资平台运维机制、规章制度。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采集工作,配合国资平台的建设工作。
市信息办:指导国资平台建设,提供国资平台存储运行服务器资源。
青创集团:负责项目建设具体事项(项目招标、技术对接、平台验收、运行维护等),做好全市国有资产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工作,指定或设立专门的资产运营部门,对接平台建设和运维工作,保障平台项目建设费用及运维费用。
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权划转(或授权委托方式)到运营主体共青城青创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由运营主体对资产实施统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按规定上缴,凡归属非税收入的,按财政部门要求直接缴入非税专户。
参建单位要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确保项目按期、高效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是我市深化国资国企经营方式的重大改革事项,是探索国资监管模式的重大创新,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二)精细操作。各单位应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建设和运行进度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严肃纪律。对项目建设运行工作不担当、不负责、推诿扯皮,影响进度,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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