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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国资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中共共青城市委、共青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市国资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不断加强依法监管,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为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现将市国资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作如下报告。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2025年以来,市国资局始终把法治建设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工作本领、提升监管能力的首要途径,不断夯实自身理论基础。通过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从以下三个方面,全面提升法治能力。
1.深入强化党委中心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当作首要政治任务,将法治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以及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教育体系。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各类法律、规定、规范、管理办法等10余次。
2.切实筑牢职工学法思想根基。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辅导报告、在线自学等多元化学习形式,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法治工作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有力推动全体干部自觉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3.积极推动学法用法深度融合。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实际情况,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精准把握立法精神和监管要求。通过着力促进学习与运用相结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国企改革、风险防控、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国企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夯实依法监管基础
市国资局作为市属国有企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依法监管的重要基石,通过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市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通过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框架,修订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监管职责边界,规范监管行为,从以下五个方面,确保国资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依法治企效能。一方面,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指导意见》,精准厘清党管企业的权责边界,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与权责。2025年建立并完善党委常态化巡听机制,有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年累计巡听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各类会议20余次。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国企党建与社区治理协同发展,有序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运用法治方式妥善解决水费减免、污水管网维修等民生实事,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2.严格规范国资监管程序,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共青城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事项备案与审核程序的通知》,明确投融资事项的备案与审核范围、所需材料及审核流程。全年完成市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审批50余项、备案80余项,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透明化,有效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与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3.发挥法治化考核导向,扎实开展年度综合考核。严格按照《共青城市202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对青创集团、农垦集团等6家市属国企开展年度综合考核,将企业依法治理、合规经营等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核心指标。积极配合组织部完成市属国企高管考核,将法治素养、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衡量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4.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善企业现代化法治体系。正式审议通过《共青城市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目标,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同时,重点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法治体系建设,推动合规管理、风险防范与内控机制有机融合,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
5.规范企业劳动用工,依法依规开展人员招聘。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市属国企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提升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筑牢金融风险防控屏障
市国资局在履行市属国有企业监管核心职能的同时,依法承担了地方金融机构的部分监管职责。2025年以来,通过系统开展普法宣传与金融风险防控相结合的方式,从以下三个方面,构建形成“普法宣传+风险防控”双轮驱动的金融治理工作格局。
1.构建立体法治宣传矩阵,提升全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以防范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为核心抓手,精准聚焦社区居民、老年群体、个体商户等重点对象,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短信推送平台等载体广泛覆盖,实现乡镇街道短信全覆盖,累计发送风险提示信息8万余条;线下联动公安、市场监管、街道办等部门,结合“迎春庙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沉浸式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金融风险防范指南》等资料2万余份,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
2.稳妥处置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构建法治化金融风险化解机制。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同步深化企业端普法教育,推动金融法治意识向金融机构监管领域延伸。制定实施《共青城市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实施方案》,建立风险识别、分级处置、责任追溯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属地银行机构风险处置,成功协助化解多项重点项目银行不良资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规范私募基金市场发展秩序,创新建立源头准入联合审查机制。一方面联合行政审批局、基金小镇搭建跨部门联审机制,强化备案全流程监管,对备案机构分类施治。另一方面在全省县区级层面率先出台《国企私募股权投资尽责容错实施办法》,构建“合规为先、容错有度”的金融风险防控新生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单位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治理论学习与监管实践深度融合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难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的创新性、系统性和渗透力尚有不足,形式与内容的吸引力、实效性有待增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筑牢思想根基,深化学用结合
市国资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履职首要任务,带头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形成“个人领学+集体研学+实践应用”的学习机制。
1.牵头制定学习计划。将法治建设理论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重点学习计划,全年围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重点法规开展专题研学10余次。
2.推动全员学法落地。通过“集中授课+线上微课+案例研讨”模式,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国资监管法规,覆盖国资局全体干部职工。
3.深化学用结合实践。结合国资监管、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实际,通过着力促进学习与运用相结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国企改革、风险防控、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国企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融合法治思维,健全监管机制
秉持“制度优先”原则,牵头推进监管制度体系完善,全面落实出资人监管责任。
1.加强党建引导。主导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机制,确立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机关党员列席市属国企党组织会议制度,促进党建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2.优化监管程序。围绕市属国企监管薄弱环节,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多项管理规定,规范投融资领域审批备案、企业人员录用等流程,显著提高监管效能。
3.深化企业改革。针对国资国企监管现实问题,牵头拟定新阶段市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着力改进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党委统领、董事会决策、经理层落实、审计风控监督的闭环管理体系,细化各治理主体职责清单及运作规范。同时加强改革全过程法治支持,将合规要求融入战略规划、投资决策、产权流转等重要领域,实现企业治理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为国企市场化改革提供体系化制度保障。
(三)依托普法宣传,加强风险管控
围绕“监管主业+服务效率”职能定位,创建普法宣传与金融风险防控协同推进机制,建立跨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1.构建多元普法体系。以防处非法集资为重点,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各类现场宣传活动10余次,牵头形成“线上信息推送+线下重点宣传”方式,显著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辨识与抵御能力。
2.促进风险处置。督导属地银行及重点企业关键项目风险化解,为地方金融机构消除系统性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3.革新基金监管体系。主导建立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尽职容错制度,形成“合规为本、容错有界”的金融风险管控新格局。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理论指导与实践运用。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改革、促进发展、解决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保证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始终依法依规进行。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制度构建。不断健全国资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加强对国企产权管理、投资监管、资本运营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充分利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的信息化功能,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解析,指导企业加强关键领域与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增强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三)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整合多种媒体资源,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扩展普法渠道,构建融媒体宣传网络,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根据企业和公众的不同需要,结合法治宣传重要时间点,开展差异化和精准化的普法活动。深化“以案释法”,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检查。常态化推进金融领域风险排查与处置工作,切实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任务,定期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排查行动,依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为社会公众、企业创造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
专此报告。
共青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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