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6-19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407326
《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促进大学生就业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的战略资源,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既为大学生就业拓宽了渠道,又为青年学生锻炼成才提供了舞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2017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这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在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政策的基础上,梳理整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现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结合实际进行创新。

一是大力实施人才计划。通过增加行业人才助力行业发展,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工程管理、道路运输方面人才。目前我局已开展治超治限检测站招聘工作,计划招聘10人。

二是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因疫情影响,做好“六稳、六保”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局将从人才引进确保就业助推交通发展的高度,为我市交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多点结合保就业。结合我市大学城优势,根据行业特点公开招聘,公开、公正、公平录取适合行业发展的人才。同时结合团市委《支持共青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锻炼》和《关于申报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相关要求》文件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申报大学生服务共青交通事业。

三、涉及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共青城市区。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