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共府办发〔2019〕1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4-24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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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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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署,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管养字〔2017〕1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现状及规划,现就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按照“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农村公路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为重点,全面落实省、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的管养水平、安全条件和路域环境,为打好农村公路精准脱贫攻坚战,服务全面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改善农村公路落后的面貌,优化路网结构,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农村客运、物流水平,争取在2019年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在2020年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44公里县道升级改造任务,2019年力争建成2至3条“四好农村路”,完成金湖乡石山至共青城供销社、泽泉乡综合场至金湖乡、创业路红十字医院至共安大道路段等县道升级改造任务。

三、创建任务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具体创建任务分为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和运营好四大方面。

(一)建设好

1.明确建设重点。全面完成每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县道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逐年提高,到2020年泽泉乡关帝庙至斜田李、杨棋线甘露二中路段、泽泉乡斜田李至苏家垱乡昌九快速通道红绿灯县道升级改造基本完成,县道三级路比例不低于50%。危桥改造项目库内项目全部完成,当年新增危桥处置率达到100%。

2.执行建设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达到国省相关技术要求。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新改建公路项目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3.保障建设资金。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按县道升级改造工程100万元/公里、村道建设10万元/公里、窄路面拓宽工程10万元/公里、生命防护工程7万元/公里下达补助资金。同时,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我市财政须按不低于县道升级改造工程300万元/公里、村道建设5万元/公里、窄路面拓宽工程5万元/公里、生命防护工程不低于3万元/公里给予补助资金,并将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及养护人员工资等纳入财政预算。

4.落实建设制度。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所有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都要实行“七公开”制度。

5.注重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公路质量关键环节管控,明确重点把控“四大关”。一是设计关,针对当前建设任务为老路改造和旧路加宽等特点,提出加强地质勘测和老路技术状况评价并开展设计;二是材料检验关,加强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进场检查检验;三是质量公示关,强化施工工艺和关键质量指标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工程验收关,强化过程把控,严格执行关键环节质量验收。新改建农村公路交竣工合格率达100%。无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管理好

1.完善管理机制。“四好农村路”主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和对乡镇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机制,以及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通车里程和政府财力增长等因素的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并在市政府年度预算中反映;建设资金、养护经费做到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2.规范机构人员。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等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理体制基本完善,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机构运行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达到100%。乡镇、村委会作用发挥充分,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设立到位,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3.整治路域环境。结合新农村公路建设、秀美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全面清理农村公路路域范围内非公路标志及违规搭建,用地确权工作有序推进,实施路宅分家,公路上无摆摊设点、乱堆乱放、打场晒粮现象。

4.加大治超治限。农村公路超载超限治理规范有序,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齐全。加大农村公路治超力度,严厉打击通过农村公路偷运、绕行的超限超载车辆。

(三)养护好

1.完善养护体系。全面落实“省级指导、市级考核、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建立日常养护考核机制,考核不少于每月一次,考核情况与日常养护资金安排挂钩。

2.落实养护资金。市政府按不低于县道3000元/公里、乡道1500元/公里、村道500元/公里标准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

3.执行养护要求。安排大中修计划,做到施工图批复齐全、质量合格。按照省厅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经费合理分配,确保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齐全,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保持公路构造物、安全设施完好无损,公路标志标牌齐全醒目。

(四)运营好

1.运营管理。市政府对农村客运班线实施财政补贴。加快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乡镇客运站覆盖率达100%、行政村候车亭覆盖率达100%。

2.运输要求。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实现100%通客运班线。将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县级城乡建设规划,以公路客货运战场为依托建立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开展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货运配送服务。

四、工作安排

(一)实施范围

全市农村公路,即纳入公路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所属的桥涵、隧道、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具体实施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各乡镇农村公路综合养护站等。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2019年4月—2019年5月)

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的意义和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工作的良好氛围。

2.集中创建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

按照“四好农村路”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

3.自查迎检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

2020年度将我市所有县道升级改造项目全面建设完成,并对我市所有农村公路进行再排查,力争在迎检阶段消除所有安全隐患。同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总结,形成经验示范文件,并向上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再次完善资料,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2.落实工作责任。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明确具体落实措施,指导各乡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汇总上报有关活动材料。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按活动目标要求,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

(二)政策支持,确保成效

“四好农村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脱贫攻坚的基础保障,积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保障示范县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三)强化考核,狠抓落实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加强监督考核,我市将把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四)加大宣传,社会参与

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多媒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展示辖区农村公路发展成就,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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