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1年3月25日,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021年度资助工作安排,旨在做好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工作。
2021年3月26日,九江市资助管理中心转发了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部署了全市学生资助工作。
根据江西省资助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做好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九江市资助管理中心转发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关于做好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1】5号)
三、工作措施
提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阶段各项资助具体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全年学生资助工作有序进行。
四、部门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根据资金文件分配名额给各学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学段的资助金评审和发放工作,并上报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程序执行各项资助工作。
2.各学校:积极配合市教育体育局开展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完成资助金的申请、审核、评审、公示等工作。做到对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保证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一个不漏”。
3.各乡镇:积极配合市教育体育局,上报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名单,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4.市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学生资助工作。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有什么政策依据呢?
答:本政策文件主要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10号)、《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使用工作的通知》(赣教财字〔2020〕21号)等相关政策制定。
问:各学段资助的标准是什么?
答:学前教育阶段资助贫困生每年不低于500元;小学阶段资助贫困寄宿学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学生每年500元;初中阶段资助贫困寄宿学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学生每年625元(其中残疾寄宿生每年增加200元);高中阶段资助贫困生分三档,即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中职阶段资助贫困学生每年2000元;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标准为5000元每人。
问: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呢?
答: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过渡期内保持对脱贫人口资助力度稳定,对农村脱贫户和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子女给予重点关注和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问:主要的政策措施是什么呢?
答:持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途径和方式,全面展示资助政策落实成效。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每个教室要长期保留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或宣传栏。系统总结各校推进资助政策落实的典型经验和方法,宣扬涌现的先进工作典型,以及获得国家资助的优秀学生代表。
解 读 人:梅一脉
咨询地点: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206办公室
咨询电话:4357543
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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