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形势,提出“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和“到2030年,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中长期综合防控目标。
2018年11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107号),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严格评议考核”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明确了我省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
2019年8月7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九江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九府办字〔2019〕90号),在评议考核中明确提出将视力健康纳入健康素质,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强调每年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根据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实施方案》和省委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江西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实施方案》精神,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
2.《 九江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九府办字〔2019〕90号)
三、工作措施
提出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工作要求,明确家庭、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等各方面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细化了工作措施。
四、部门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育领导机构,指导学校、幼儿园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工作,建立视力健康数据库。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大力举办校内外体育赛事,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和设备配备,规范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免费开放,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积极引导支持各类体育协会和社会力量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
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设立近视防控站点。加强眼保健医生、基层医生医师、儿童保健医生的眼科技能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确定合理矫正方法、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等能力。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教育部门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宣传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进行“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去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结果。
3.市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体局、卫健委做好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及职称评审。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验光配镜行业监管,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流通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6.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切实发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职能,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实施方案》的研制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2021年4月,根据教育部、省、市的要求,我市全面部署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文件起草,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卫健部门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卫健、财政、市监、人社、文广新旅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5月份组织召开“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推进会”由市分管领导(领导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参加开展实施方案进行解读、传达文件精神、签订近视防控责任书、领导代表发言等议程。
问:《实施方案》对学生防控近视提出哪些要求?
答: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问:《实施方案》对家庭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出哪些倡议和要求?
答: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不仅需要孩子自身的努力,同时也需要家长的帮助,要让家长去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的知识,以身作则帮助和带动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让孩子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家长在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孩子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减轻孩子的课外学习负担,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纠正孩子的不良用眼行为,保障孩子的睡眠和营养。掌握孩子的视力健康状况,发觉其视力异常时,及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问:如何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
答: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需要全社会达成高度共识,明确完备的制度设计、行动框架和落实步骤。一是做好《实施方案》的解读和宣传工作。二是研制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各部门的职责,全员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中。三是制定考核评价制度。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四是加大督办问责力度。建立防近目标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
解 读 人:卢 雪
咨询地点: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2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2-4357311
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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