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1-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61187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
《共青城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工作督导评估和奖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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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文依据

主要依据有两个方面,一是上级有要求: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赣法〔2019〕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0〕8号)等三个文件的要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市将提前至2024年(原定于2028年)与南昌市青山湖区、红谷滩区、萍乡市安源区、鹰潭市余江区等18个县(市、区)一起迎接省和国家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二是百姓有需求:我市学目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无法满足百姓的需求。

二、文件结构

文件结构主要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发展原则;第三部分是目标任务;第四部分是主要措施;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办好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努力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部分发展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2、坚持科学规划原则。统筹考虑人口政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

3、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新增

学前教育资源以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

4、坚持科学保教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

部分目标任务

2028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60%以上,普及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顺利通过2028年国家对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验收。

(备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提前到2024年。三项关键指标调整至江西省标准一致,即: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50%以上,普及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顺利通过2024年国家对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验收)

部分主要措施

1、科学优化布局,有效增加资源供给。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幼儿就近入园等多方面因素,按照城区每 0.5 万至1.2 万人规划建设 1 所幼儿园的要求,编制全市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2、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保教质量、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公办园在幼儿不低于 50%的比例。

3、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认真落实城镇住宅小区(包括新建商品房、城中村改造、经济适用房等)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要求,加大配建力度,确保城镇住宅居民小区首期建设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结合全市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按照省市普及普惠的相关政策,逐年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的比重。

5、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断提高财政投入水平,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好中央、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为薄弱园和农村园配备教玩具及设备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6、保障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残疾人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着力保障包括残疾儿童、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在内的贫困儿童、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创造更多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7、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建立幼儿园教职工动态管理补充机制,采取核定编制、统一招考管理的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积极探索创新,破解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问题,采取多种用人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保障公办幼儿园用人需求。

8、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实施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升游戏质量。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克服和纠正“小学化”,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进行各种强化训练活动。加强“幼小衔接”,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小学进行各种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促进幼小双向衔接、顺利过渡,全面提升育人水平和保教质量。

9、强化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督管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加强对责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经常性督导。

部分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保障正确办园方向。将学前教育发展作为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科学谋划、精准施策。

2、完善协调机制。建立由教育、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卫健、民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共同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建立督导机制。建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项督导督查工作机制,重点聚焦在发展重点和薄弱环节,奖优罚劣,对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学前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以及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事迹。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解 读 人:张  霞

咨询地点: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咨询电话:4357311




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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