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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教育领域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5-09-02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000/2016-00378 | 发布机构 | 教育和体育局 | 文件下载 | ![]() | ||
关于认真做好第31个教师节表彰先进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1个教师节。为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教书育人、敬业奉献的高尚品德,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将认真做好第31个教师节表彰先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
1、优秀教师:10名。
2、优秀班主任:10名。
3、师德标兵:5名。
二、表彰对象
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2014—2015学年度教师师德考核中为合格及以上。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受到社会和师生的广泛好评和信赖。
3、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成长;教育教学理念或管理思想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教师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勇挑重担,任劳任怨。
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工作负责;一年来在校级及以上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中获得好评;能够凭真才实学参与教学科研,撰写课题论文。近两年参加、申报过地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立项的教师优先。
③教学成绩、实绩突出(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材料,局教研室核实)。近2年内参加赛课并获得过九江市级一等奖的教师优先。
④参加2014年共青城市本级及以上教师基本功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教师优先。
2、优秀班主任
①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现担任班主任且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注重加强和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注重加强班风、学风建设;鼓励并组织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文娱、科技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②树立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理念,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身体健康,关心学生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和化解学生不良情绪;所带班级无安全事故、无校园暴力伤害事件、无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③积极协调科任教师与班级的关系;师生关系融洽,能积极主动开展家访活动,与家长配合好,经常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社会和有关方面的配合;关爱后进生、留守儿童及特殊学生,善于做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④每学期初做好班级工作计划,平时有班主任工作情况记载,期末及时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
3、师德标兵
①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无有偿家教行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师德表现突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②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和爱护每一名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未发生过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③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刻苦钻研教学技能,积极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所任学科教学质量较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肯定。
④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曾获得县级(含本市)以上荣誉称号。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评选资格:
①从事有偿家教;
②向学生推销或间接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
③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④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⑤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推荐程序
由各校(园)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推荐和自荐。并结合分配的推荐名额,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注重实绩原则确定推荐人选。各校(园)评选出推荐人选要在学校内履行公示程序,接受师生的监督。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并在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六、申报材料要求
各校(园)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并将有关材料务必于9月7 日前报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4357879,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推荐造成影响的,取消单位名额,并予以通报。报送材料如下:
1、《共青城市2015年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推荐表》中的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使用小4号仿宋体字。电子版发送邮箱:532500642@qq.com。
2、被推荐人近3年来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3、推荐人选公示的图片,A纸打印。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2:共青城市2015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共青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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