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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贯彻“双减”政策,推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和省教育厅、省中招委《江西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共青城市实际,现就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望各中小学认真遵照执行。
总体要求:我市认真落实“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学区划分、生源录取和统筹分配等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共青城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通过“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义务教育入学--在线报名”,进行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条件。凡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就近就便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属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再报市教体局批准。延缓入学的情形消除后,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不超班额、不超校额”的规定统筹划片安排入学。
根据小学班额标准及各小学的学位情况,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下达招生计划如下:
1.西湖小学:开设7个班,招收315人。
2.东湖小学:开设7个班,招收315人。
3.耀邦红军小学:开设7个班,招收315人。
4.共青小学:开设7个班,招收315人。
5.实验小学:开设3个班,招收135人。
6.第二小学:开设5个班,招收225人。
7.高新区学校:开设2个班,招收90人。
8.第三小学:开设2个班,招收90人。
9.共青城博雅学校:开设5个班,招收200人。
10.南湖新城博雅学校:开设1个班,招收45人。
乡镇小学及教学点各开设1个班,招收人数不超过45人。
(三)报名办法
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生公告,按通知时间在赣服通上报名登记。
登记报名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
2.房屋产权证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件(含城镇一体化搬迁协议);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件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3.进城务工或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居住证明,有固定住所的提供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照线上报名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平台,根据短信通知内容进行操作,直到网上报名成功。
(四)登记、报名
1.“入学平台”登记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7月26日。
2.学校审核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7月29日。
3.报 名 时 间:2025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适龄儿童均按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不动产权证所在学区的学校和入学条件进行网上登记。一个学生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多次登记的以最后一次登记为准。未在网上登记、逾期网上登记或错误登记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就近入学。
(五)有关说明
1.共青城博雅学校原则上只招收共青城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2.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入学“相对就近、学位富余,班额和校额不超规定”的原则,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优先入学:
(1)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的居民子女,可以进入招生片区内学校就读;
(2)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无户的居民子女,在招生片区的学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实行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分配;
(3)无房无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城市拆迁户可提供拆迁证明和安置房房产证明或城市居住证明,可视同于茶山街道户口。
4.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退捕区渔民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非直系亲属的不动产权证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非住宅房如商铺、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酒店式公寓等,均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含51%)。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条件。凡是共青城市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一律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部录取升入初中学校。
1.共青城市中学。招收各小学自愿就读的茶山街道户籍的毕业生;在学位足够的情况下,可招收西湖小学、东湖小学、耀邦红军小学及从西湖小学分流至第二小学毕业的自愿就读的非茶山户籍的学生,超出计划数实行电脑摇号方式派位报名入学。
2.南湖新城博雅学校初中部。招收居住在共青城市科教城或具有科教城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在学位足够的情况下面向全市招收自愿寄宿的小学毕业生和外转生。
3.高新区学校初中部:招收甘露镇、金湖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共青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自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学位足够的情况下,接收各小学自愿寄宿的小学毕业生和外转生。
4.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和共青城博雅学校:在招生计划内面向全市招收小学毕业生和外转生。
(二)招生计划。根据初中班额标准要求,2025年全市初中招生计划如下:
1.共青城市中学:开设18个班,招生900人。
2.南湖新城博雅学校:开设8个班,招生400人。
3.高新区学校:开设13个班,招生650人。
4.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开设10个班,招生500人。
5.共青城博雅学校:开设8个班,招生400人。
6.苏家垱乡中学:开设2个班,招生100人。
7.江益镇中学:开设1个班,招生50人。
8.泽泉乡学校:开设1个班,招生50人。
(三)报名办法
1.各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学生的意愿及分类情况进行录取。
2.意愿到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或共青城博雅学校初中就读的学生,由家长在“入学平台”网上进行报名登记。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优先安排共青城市本地小学毕业生入学,其它符合共青城市入学条件的外转生则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安排其他初中入学。
3.凡共青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务必在2025年7月26日前持户口本及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逾期将根据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外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学。
(四)登记、报名
1.“入学平台”登记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7月26日。
2.审核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7月29日。
3.报名时间:2025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学生应根据入学条件及个人意愿在“入学平台”网上登记;一个学生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多次登记的以最后一次登记为准。未在网上登记、逾期网上登记或错误登记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个人意向进入相应学校就读。
(五)有关说明
1.依据
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招生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超计划、超范围、跨区域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采用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特色班、培优班等方式进行招生。
2.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发布招生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退捕区渔民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总计划招生2800人,其中普通高中1935人,职业高中865人。
1.普通高中招生:招生计划共1935人。
共青城市第一中学:招生940人,其中普通招生920人,体艺特长生20人。普通招生中统招生276人,均衡生644人。
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招生600人,其中普通招生570人,艺体特长生30人。
共青城博雅学校:招生395人,其中普通招生390人,艺体特长生5人。
2.中职学校招生:招生计划865人。
共青城市职业高中:开设有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幼儿保育、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等专业,招生500人。
共青中医药学校:开设有康养休闲旅游服务、电子商务、中医护理、中药、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招生365人。
3.均衡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法:
均衡生计划系数=均衡生计划÷全市2025年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
某初中均衡生计划指标数=均衡生计划系数×某初中2025年毕业生报考人数。
(二)招生原则
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上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三)招生条件
凡报名参加2025年中考的学生,身心健康,均符合录取条件。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1.志愿报名分类。共青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类别分为两类:一是高中类(共青城市第一中学、共青城博雅学校、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二是中职类(共青城市职业高中、共青中医药学校)。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中职类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规范、慎重,学校负责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根据各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2.统招生:第一志愿填报了高中类志愿的,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30%。
3.均衡生:第一志愿填报了高中类志愿的,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70%。
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做到均衡生招生指标到校。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只限于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没有学籍的初中毕业生,不能享受高中均衡招生政策。均衡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把关认定,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4.艺体生:不限填报志愿类别,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70%。学校按照“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原则,制定体艺特长生招生方案,择优录取。体艺特长生计划未招满的,可转为均衡生招生计划。
5.中职生:初中毕业生可凭中考准考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填写志愿表,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无中考准考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中职学校未经核实一律不得擅自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初中学考。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转录到普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四)招生办法
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四个批次录取,实行“公民同招”,第一批次为统招生和均衡生;第二批次为补录学生;第三批次为特长生;第四批次为中职学校招生。
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填报时间另行通知)。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自2025年7月7日起开始,至2025年8月15日结束(具体时间以实时发布的公告为准),招生结束后学校自主招收的学生将不办理高中学籍(职业学校学生除外),因违规招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7日-7月11日;第二批次补录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
采取“遵循志愿,顺序优先”原则实行志愿录取。即:按照自愿就读某一学校的考生中考成绩,在该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内,按照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数为止。
各批次录取完成后,教育主管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并通知学校给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名。
2.艺体生: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7月28日。
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制定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招生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并将录取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下发录取通知书。
3.中职学校:自2025年7月1日起至招生结束。根据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招生。未经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全部录入职业学校。
4.其他要求。未按规定时间或逾期填报志愿的考生或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视同放弃录取资格,将不予办理高中学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与公办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发布招生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普通高中学校完不成当年招生计划的,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将作为第二年减少招生计划的依据。
(五)优惠政策
按照我市考试院发布的2025年中考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六)报到注册
1.报名时间: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对已按志愿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再注册高中学籍,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私自招收高中新生,不能进行学籍信息的注册,也不具有正式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2.注册时间: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按计划完成招生任务。新生录取后,录取学校应在9月30日前将注册学籍的高一新生名单,报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统一在全省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进行录取,并建立高中新生电子学籍。
无当年报名序号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四、义务教育阶段外转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外转生转入我市各中小学就读的,根据我市各中小学学位空余情况在规定的时间(7月11日-7月26日)在网上进行转学申请登记,并按照方案中的“中小学招生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如登记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可以全部转入。如登记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则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安排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管理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规范中小学招生作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压实中小学招生管理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完善教育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工作,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等“六个公开”,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招生入学有关舆情,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三)严肃执纪问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事关教育公平,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将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对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由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435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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