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8-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3396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江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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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益镇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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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场、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共青城市关于省宅改办<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督办函>的整改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推进全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确保督办的各类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大决策部署,列为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宅改”工作纳入“五级书记抓”工程,各村(居、场)书记要主动过问,常态化研究推进。强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项目整合和资金统筹,筹措专项资金,严格资金管理,支持保障工作推进。

二、强化基础工作。各改革试点村组要持续做实做细,确保宅基地底数清晰、村庄规划科学、各类台账完整、确权颁证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同问题类型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分类处置办法或方案,因村施策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率

三、强化培训宣传。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强化镇、村领导干部的“宅改”实操能力。创新形式开展政策宣传,通过编印宣传资料、悬挂“宅改”横幅、制作“宅改”音频等方式,全方位解读政策举措,多维度推介典型经验,正确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激发全民参与支持“宅改”的热情,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

四、强化制度落实。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实现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路径,对照七项制度探索任务加紧制定出台相应的制度文件。各试点村庄要因村施策,出台可造作性强的制度,切实保证改革成效,特别在城乡一体化和自愿有偿退出方面总结出自己的“宅改”经验。

五、强化执法巡查。镇政府配齐配强执法队伍,与各村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因地制宜选择各村开展宅基地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六、强化督导考核。各村建立问题工作台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镇政府加强督查指导,督促各村组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将整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反馈的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

附件:江益镇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整改清单

江益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江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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