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3-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15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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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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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江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江益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江益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江益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核定编制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工勤编制1名。目前,在职人数41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4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22人。

第二部分江益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总计为217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749.33万元,增幅为52.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070.51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95.12%,财政拨款收入中经费拨款预算收入629.35万元,专项收入1441.16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收入106.17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4.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江益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217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749.33万元,增幅为52.50%。

2021年支出预算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29.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9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6.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8万元;项目支出1547.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1.0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8万元、资本性支出830.26万元、其他支出429.1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6%;卫生健康支出31.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4%;城乡社区支出7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46%;农林水支出421.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35%;住房保障支出28.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0%;其他支出0.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9.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51%;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3;资本性支出830.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14%;其他支出429.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7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70.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12%,较上年预算增加了741.88万元,增幅为55.84%。2021年财政拨款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39.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2.02%;卫生健康支出31.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51%;城乡社区支出7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36.23%,农林水支出404.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9.52%;住房保障支出28.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3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用等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江益镇人民政府机关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267.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8.31万元,下降9.57%,主要因2021年基层运转保障经费的获批额度较上年额度下降。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益镇人民政府共保有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资金1441.16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4个。(详见附表)

二、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公车采购计划。

第三部分江益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1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人大事务):反映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政府办公室(厅)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务):反映政府办公室(厅)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支出。

(四)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办公室(厅)的其他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缴费支出。

(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其他计划生育相关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九)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小城镇道路、桥梁、涵洞、燃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方面的支出。

(十)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一)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等方面支出。

(十二)  农村公益事业:反映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补助支出。

(十三)林业防灾减灾:反映林业灾害防治方面支出。

(十四)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反映水利方面的工程建设支出。

(十五)农村人畜饮水: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

(十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反映行政单位用于扶贫开发方面支出。

(十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机关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江益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江益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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