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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益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职责为:
(一)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二)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江益镇人民政府。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120.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42.52万元,较2019年增加2845.75万元,增长66.6%;本年收入合计6375.60万元,较2019年增加2934.15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辖区内工程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事项增加,项目建设增加,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071.45万元,占95.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6.14万元,占4.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7120.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883.60万元,较2019年增加2707.95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36.52万元,较2019年增加137.8万元,增长139.58%,主要原因是:工程和征地项目资金拨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37.27万元,占26.69%;项目支出5046.34万元,占73.3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8.63万元,决算数为55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8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8.29万元,决算数为108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3%,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提前无法预计的外单位转来相应财政专户资金,该部分资金未纳入财政年初下达预算控制数内,使用后造成超额完成。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41.32万元,较2019年增加156.99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了工作人员且单位获评的年终奖较上年增加使得奖金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0.28万元,较2019年增加102.33 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服务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6.26万元,较2019年增加406.45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补助对象增加,补助范围扩增。
(四)资本性支出17.56万元,较2019年增加8.86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辖区内征地拆迁事项增加,土地房屋征拆补偿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86万元,决算数为16.51万元,完成预算的97.72%,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7.56万元,增长84.47%,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0万元,决算数为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4.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55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及公务接待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4批,累计接待47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7.03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和油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上年决算数增加111.18万元,增长45.07%,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及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一级项目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5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18%。
组织对“2020基层运转”、“2020乡镇转移支付”、“2020社区转移支付”、“2020大湖区转移支付”、“2020民主公司运转经费”、“2020村级转移支付”、“2020红星失地农民生活补助”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9.16万元。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村级转移支付”及“太湖区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村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村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较好的保障了下辖10个行政村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乡镇财政收支有所好转,但保运转保发展的压力依然存在。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太湖区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太湖区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万元,执行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维持了辖区内6个电排站的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个别排涝泵站存在设备老化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排涝电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反映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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