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2-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7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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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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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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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财政经济综治办公室,应急管理及综合执法办公室,自然资源及科技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第二部分江益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680.9万元,与去年收入预算总额相比减少495.7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中:财政拨款收入1562.3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2.94%,较上年下降24.54%,下降原因是财政对2022年项目控制数的压缩;上年结转结余118.5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06%,较上年上升11.7%,上升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数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江益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6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5.7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3.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2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7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9万元;项目支出1307.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7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0.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万元、资本性支出482.45万元、其他支出475.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5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7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万元;农林水支出506.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51.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8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6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77万元;资本性支出482.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7.81万元;其他支出47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62.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9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8.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564.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36.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5%;卫生健康支出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4%;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农林水支出40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5.87%;住房保障支出26.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项目支出1188.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2.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0万元,资本性支出395.2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1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共青城市江益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9.7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无。

(六)机关运行费用等重要事项说明

2022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227.8万元,较去年相比减少39.77万元,下降14.86%,下降原因:2022年基层运转保障经费的获批额度较上年额度降低。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江益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39万元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压缩采购预算其中政府货物采购预算39万元,用于公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采购事项;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益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数为0台(套)。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资金1188.72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4个。项目情况说明见附表。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民主农业公司工作经费

该项目用于维持民主公司基本运转。

   2)立项依据

根据本单位年度预算

   3)实施主体

江益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维持民主公司基本运转

   5)实施周期

本年预算实施周期为当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预算安排为278万元。

二、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4.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5.4万元,较去年相比下降0.6万元降幅10%,下降原因:压缩三公开支;

公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较去年相比上升30万元增幅100%,上升原因:计划采购2辆公车。

第三部分江益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反映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支出。

(二)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政府办公室(厅)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务):反映政府办公室(厅)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支出。

(四)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办公室(厅)的其他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缴费支出。

(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其他计划生育相关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九)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小城镇道路、桥梁、涵洞、燃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方面的支出。

(十)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一)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等方面支出。

(十二) 农村公益事业:反映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补助支出。

(十三)林业防灾减灾:反映林业灾害防治方面支出。

(十四)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反映水利方面的工程建设支出。

(十五)农村人畜饮水: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

(十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反映行政单位用于扶贫开发方面支出。

(十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机关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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