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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镇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财政经济综合办公室(住建、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及综合执法办公室、自然资源及科技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民政、医保、残联、文化站)。
江益镇实有人数小计6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3人,行政在职人数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员1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江益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09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3.1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压缩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3.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1.74万,减少的原因是财政压缩资金;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事业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其他收入 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增其他资金项目;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上年结转结余8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1.4万,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数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209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3.1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压缩资金。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1.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6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4.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5万元;项目支出1452.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3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1.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7.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84万元、资本性支出172.92万元、其他支出503.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6.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5.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5.4万元;农林水支出663.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6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42.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9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0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2.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2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8.11万元;其他支出503.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4.0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13.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8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2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预算安排增加。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788.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2.08%;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2%;卫生健康支出22.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8%;农林水支出548.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6.24%;住房保障支出29.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3%;其他支出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8%。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4.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5万元。项目支出87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9.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4万元,资本性支出68.3,其他支出41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压缩资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1个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6.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7.7万元,下降40.04%,下降原因是2024年基层运转保障经费的获批额度较上年额度降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2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压缩采购计划;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资金1372.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4个。2024-三类-组织部分配-村(社区)干部、文明实践员专项人员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4-三类-组织部分配-村(社区)干部、文明实践员专项人员资金
2)立项依据:用于发放村干部、文明实践员、社区工作者工资等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分配-村(社区)干部、文明实践员专项人员资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按照预算批复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共青城市江益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10.1万元,比上年增4.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江益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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