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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五聚五地”着力打造创新江西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编制说明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关于推进“五聚五地”着力打造创新江西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修订情况,作如下简要说明。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省战略,落实《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九江市落实推进全面建设创新江西任务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江西省县市区考核指标》等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全面建设“六个江西”目标、江西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等精神,全力推进我市创新江西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强化我市贯彻落实建设创新江西目标任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此若干意见。
二、编制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科技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创新资源要素情况,经过多轮反复修改后形成初稿。初稿形成后,我局先后两次征求创新江西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此意见。
三、总体原则
在编制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若干意见的编制过程中,着重参考《九江市落实推进全面建设创新江西任务2022年工作计划》要求,充分考虑我市发展目标与九江市的要求相结合,充分强调我市“1+3”重点产业发展要求,充分依靠共青城国家级高新区平台优势,并将以上内容和规定写入《若干意见》内;
二是强化《若干意见》与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的衔接,《若干意见》作为我市建设创新江西示范区的指导性文件,最终目标是实现建立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科技厅的指导下,推动建设创新江西任务在我市落到实处、走到深处,形成科技创新领域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三是注重意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编制过程中,我局认识到,《若干意见》既要务虚,又要务实,务虚是指我们要确定《若干意见》的基本工作原则、体制机制等纲要,务实是指若干意见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此,本《若干意见》针对科技创新奖励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致力提升中建设创新江西市场主体活力和实力,同时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为全省县市区考核奠定工作基础,确保我市在全省抢先打造创新江西示范区。
四、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共青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撑,努力构建一流创新平台、一流创新主体、一流创新人才、一流创新生态,以“三城一区”建设推动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全面建设创新江西决策部署在共青城落地落实,打造“创新江西”示范区,为“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贡献共青力量。
工作目标:到2025年,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迈入创新型县行列,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50家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各项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稳固在全省第一梯队,形成富有活力的创新环境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5个方面15个行动:
一是聚焦高新园区提质增效,其中含融圈入群深化行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一区三园”改革行动,重点围绕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进行编制;
二是聚焦重点产业提档升级,其中含创新布局优化行动、重点产业链升级行动、科技企业梯次培育行动,重点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路径进行编制;
三是聚焦创新创业提能增智,打造人才创新洼地其中含双创品牌树立行动、人才集聚行动、双创服务示范行动,重点围绕创新活力培育进行编制;
四是聚焦深化改革提级扩面,打造营商环境胜地,其中含创新型县域创建行动、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深化改革行动,重点围绕科技体制机制创新进行编制;
五是聚焦市场主体提标争优,其中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内引外联资源强化行动、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行动,重点围绕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改革进行编制。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科技投入、强化氛围营造3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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