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报栏目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1-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23125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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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科技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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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共青城市甘露镇工业园区园区楼;邮编:服务局四332020;电话:0792-4396113)。

2020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新条例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紧紧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努力做好科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政策落实公开。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科技项目申报信息和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及时在共青城市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利用网络、走访调研等形式,宣传科技项目申报和科技项目奖励政策,并要求局属各股室回答公众咨询。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市财政局对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规程,将经费支出纳入财务信息公开范围,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填报信息报表;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积极与区信访局互联对接,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舆情问题,做到快速处置;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发挥好科技服务工作群等各种平台作用,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

三是本年度工作亮点。首先科技型企业总量再创新高。2020年56家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31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亚华电子、江中食疗等4家企业正在申报瞪羚和潜在瞪羚企业。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56家,高新技术企业72家,潜在瞪羚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在九江排在前列。其次全社会研发(R&D)经费名列前茅。经国家统计认定,共青城市2019年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为2.48亿元,占GDP比重1.69%,高于九江市0.6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14个百分点,共青城市研发投入增长率、占GDP比重和提高值均为九江第一。最后科技特派员制度逐步完善。为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与省科院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吸引10余名博士与共青城市8家企业签订企业科技服务协议,帮助企业进行产品开发、工艺改造、项目申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3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3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的问题信息公开方式单一。主要通过文字方式公开信息,没有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音视频等新媒体方式,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探索利用视频、动画等方式公开信息,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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