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0-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33799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民政局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共青城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共青城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中共共青城市委办公室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办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基金会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参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健全完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平台建设。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四)牵头拟订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政策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申报。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九)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十)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组织股)。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对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统筹推进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建设标准实施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基金会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承担全市性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指导慈善设施建设。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

(二)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儿童福利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指导市内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督促乡镇基层民政所服务能力建设。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办法,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担道路(公园、广场)、建筑物(住宅小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等的命名、更名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共青城市民政局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年末其他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467.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61.56万元,较2019年增加461.56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5006.15万元,较2019年增加3815.28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1、共青城市民政局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2、民生资金2020年以前由财政代发,2020年后民生资金转入民政账户由民政局发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366万元,占67.2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40.15万元,占32.7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5002.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002.20万元,较2019年增加4281.93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1、共青城市民政局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2、民生资金2020年以前由财政代发,2020年后民生资金转入民政账户由民政局发放;年末结转和结余465.5万元,较2019年增加3.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1.42万元,占3.63%;项目支出4820.78万元,占96.3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92.25万元,决算数为382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万元,决算数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8.95万元,决算数为330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主要原因是:发放民生资金人员增减。

(三)卫生和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6万元,决算数为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8万元,决算数为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其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37万元,决算数为2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未分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4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1.61万元,较2019年增加48.19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7万元,较2019年减少50.07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万元,较2019年减少61.54万元,下降97.8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51万元,下降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没有此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5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累计接待1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没有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2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残疾人两补”、“城市失地农民生活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暂时未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组织对共青城市民政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暂时未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城市失地农民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困难和重度残疾人补助能按时发放;二是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能得到保障。

城市失地农民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4万元,执行数为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时发放城市农民生活补贴;二是失地农民生活得到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的公积金费用。

(四)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