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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共青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作出以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赣民字[2020]3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自觉制止铺张浪费,推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共绘活力实力美丽幸福共青新画卷。
三、起草过程
2020年6月17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赣民字〔2020〕31号),经认真学习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我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
2020年8月4日,我局发函向我市17家相关单位征求关于《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截至8月8日,收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妇联的修改意见,其它单位无修改反馈意见;先后收到市妇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宣传部4家单位反馈意见,其中1家单位无修改反馈意见。经认真研究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充实内容,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发扬我市青春活力之城的特色优势,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着力破除陋俗、破解难题,实现高价彩礼、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探索形成婚俗改革实践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主要内容
一是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正面引领,发挥“头雁效应”、加大宣传动员号召力度、加大不正之风治理力度
二是优化婚姻家庭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婚姻登记满意度、完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个性化婚登服务。
三是着力升级婚姻登记场所建设。优化婚姻登记场所的功能布局、持续保障婚姻登记制度化、加大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化建设力度。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两项措施推动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稳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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