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村(社区)为民便民安民的服务能力,共青城市委组织部 共青城市民政局 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 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推行“365天服务不打烊”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在全省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推行“365 天服务不打烊” 的通知>的通知 》(九民办字〔2022〕26 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依据
《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在全省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推行“365 天服务不打烊” 的通知>的通知 》(九民办字〔2022〕26 号)
三、出台内容
(一)优化服务方式
1.推行错时延时服务。自2022年5月1日起,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在工作日中午12:00-14:30、夏令18:00(冬令17:30)以后对于即办件开展延时服务;在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设置通用综合服务窗口实行轮班值班制度,安排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同时对通用综合服务窗口无法办理的特殊件提供预约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公布错时延时服务的时间安排、办理事项以及预约方式等,确保群众在非工作时间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
2.畅通预约服务渠道。针对群众在非工作时间遇到的特殊、急需办理事项,畅通预约和应急服务机制,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主动公布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预约服务渠道,各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及时在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公开公布,窗口工作人员做好“一对一”宣传工作,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3.建立帮办代办机制。根据《共青城市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公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公示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方面内容,让群众广泛知晓。组建村(社区)线下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小赣事”服务队伍,根据村(居)民办事申请,由村(社区)干部全程帮办或代办。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主动上门提供办理服务,更好满足特殊群体办事需求。
(二)提升服务效能
4.推进就近办。加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做到布局合理、覆盖广泛,构建“15 分钟服务圈”。乡镇(街道)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共府发〔2022〕2 号),严格落实公共服务下沉到村(社区),让群众不出村(社区)能办成更多事项。
5.做到一次办。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通办”,做到群众办事“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优化流程再造,加快系统整合,强化数据共享,压缩办理时限,推动更多事项办理“一次不跑” 或“只跑一次”。完善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承诺办结制、投诉举报、去向留言等制度,让群众办事暖心爽心。
(三)拓宽服务渠道
6.全面推行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领导联系乡镇(街道)挂点村(社区)和市委部门市直及驻市单位结对共建城市社区的通知》(共办字〔2021〕46 号),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报到开展结对共建,在职党员到共建社区和居住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全覆盖。通过按需设岗定责、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置贴合群众需求志愿服务岗位,搭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平台;推行“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党员接单”模式,组织在职党员认领“微心愿”,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参与。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 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政策措施,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基层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工作。
8.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共青城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共宣发〔2022〕10号),乡镇(街道)党(工)委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整合在职党员、各类志愿者、热心群众等人员力量,组建政策宣讲、法律援助、健康义诊、扶贫帮困、助老助残等志愿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组团式、专业化服务。面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志愿服务力量下沉村(社区),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充实一线应急处置力量。
(四)强化服务保障
9.抓好工作落实。乡镇(街道)落实直接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村(社区)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高度重视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服务制度,切实提高村(社区)服务能力。
10.加强人文关怀。按要求落实村(社区)工作经费、村干 部和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对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值班的村(社区)干部,合理安排调休、轮休。重点针对错时延时服务、轮班值班人员,全力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水、电、网络、空调、餐饮等公共服务落实到位。
11.严格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村(社区)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渠道,让办事群众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对群众评价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组织部、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将定期进行考核督查,把研判结果作为检验乡镇(街道)推进此项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作为对村(社区)年度考核、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共青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解读人:罗雯丹
联系电话:0792-4357613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