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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23〕10号)、江西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民规〔2023〕5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此我市印发此《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保障三大部分,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明确主要措施。建立六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分工:1.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为28项。2.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统计工作,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精准服务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3.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养老设施配建要求,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4.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增强居家养老照护能力,推进无障碍环境改造。5.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6.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健全考评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凝聚社会共识。
共青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严格对标省市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对28项具体服务项目进行具体化,明确了服务对象、项目、内容、标准及相关责任单位,没有拔高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服务清单。
三、涉及范围
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共青城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共青城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等。
四、惠民举措
通过共青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实施,在全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
五、后续工作考虑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明确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据实保障到位。并建立相应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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