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5-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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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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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5-20 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索取号 G34125/2019-00049 发布机构 国务院 文件下载

  管辖范围:

  1、内地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共青城市的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2、在共青城市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共青城市的居民申请补发婚姻登记证;

  3、一方受胁迫在共青城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受胁迫一方申请撤销婚姻。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收费项目及标准:免费

  江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全民免费婚姻登记制度实施意见)赣民发〔2011〕27号

  咨询电话:0792-4357028

  婚姻登记流程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取号等候

  2、婚姻登记员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详见备注〗证件和证明合格

  3、婚姻登记员询问相关事宜询问当事人是否进行婚检,并对未参加婚检的当事人进行再次宣传动员

  4、录入申请双方的个人资料

  5、婚姻登记员核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与申请人情况一致

  6、申请人在监誓人面前现场复述《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内容并正楷签名、按手印(符合结婚条件)

  7、婚姻登记员打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人正楷签名并按手印

  8、打印并核对,检查结婚证书

  9、颁证员为双方颁发证书

  婚姻登记处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登记证

  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4、建立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备注

  1、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应该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全国统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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